当一辈子“和事佬”
——全国调解能手单照榴素描
他年近七十,早就过了退休年龄,依然奋斗在基层法律服务一线,从1985年走进姜堰市司法局起,就和人民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不信佛,却常用一句“参与人民调解,功德无量”来自勉。自我解嘲是一名“80”后,始终保持年轻积极的心态投身司法行政事业。由于法律功底深厚,他先后被聘为姜堰市开发区法律顾问、姜堰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服务在姜堰市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
从事调解工作28年来,他说理讲法,将一场场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防止了大量“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防火墙”和“稳压器”的作用。他就是姜堰市张甸镇调委会首席调解员单照榴,2011年被表彰为“江苏省人民调解能手”、2012年被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
“单主任,要出事了,河垛村大批村民把承包人袁某的农场设施毁了。”2011年7月,外出办事的单照榴被一个紧急电话召回。他赶到事发地,田里设施已经被毁坏,袁某坐在田地里情绪激动,指责村里违约,嚷嚷着要上访。在安抚好各方情绪后,单照榴立即返回镇里参加解决协调会。
2002年,河垛村一块林地公开招标,寻找承包人。但是,原先地块上林木根并未除去,再开发代价很高,竞标者了解情况后都退出了竞标。后来,袁某提出了承包该地块的要求,经村集体同意并签订了承包合同。袁某为复垦该地块,花了大量精力,并在土地上安装了自来水管,建起了大棚搞起了现代农业。
单照榴了解到,村集体与承包人互相受益,本没有什么纠纷,可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后,袁某向村里要求发放农业补贴,村里却认为袁某承包该地协议中租金只有不到60元一亩,已经很优惠了,农业补贴应该发给村集体。袁某遭拒后认为不公,与村集体矛盾升级,遂从2005年开始停交了租金。村民们在个别人煽动下要求收回地块,并重新发包,并和袁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以至于情绪失控,毁坏了袁某的设施。
事件发生后,单照榴奔波于村部和袁某所在农场,其间,他没少受村民白眼,不少村民认为他起不了多大作用,只不过是代表镇政府走走形式的。单照榴没有去指责流言,而是深入群众,分析事态的发展,他以深厚的法律功底,指出损坏私有财产触犯法律,而袁某有合同在先,受法律保护,只有配合好政府处理好此事才是当务之急,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矛盾最终化解。
单照榴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深深懂得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也懂得了调解工作不光要有爱心、有耐心、有诚心,还应该有一颗“一碗水端平”的公正之心。
“要端平一碗水很难,而人民调解恰恰是能端平这碗水的最好方式。”在单照榴的主持下,矛盾的双方都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并愿意达成和解。在评估了毁坏设施价值后,由村集体赔偿袁某损失,袁某也同意解除合同。整个调解过程中,单照榴都力求公开公正,村里开协调会时,群众广泛参与,解决问题的同时,村民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姜堰市司法局副局长徐年锁这样评价:老单身上有着学不完的经验,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他断得让人心服口服。
从业28年,单照榴的调解技巧都是从基层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他经常告诫服务所人员,当好调解员首先要热爱调解事业,其次要有刻苦钻研法律的意志,要懂法而又精于法,充分了解各方的心理状态才能息事宁人。2010年12月,单照榴在参加泰州市调解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泰州电视台将他此次参赛的调解过程反复播放,在全市产生了良好影响。
由于单照榴对于群众的法律诉求总是有求必应,在采访期间,他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都是群众打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在工作之余,他总要抽出一定时间参加普法工作。他被张甸中心小学聘为法制副校长,经常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在法律三进活动中,单照榴深入政府、企业,建立挂钩联系。2011年,张甸镇政府启动区域供水工程,该镇35个村要在半年时间同步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单照榴受委派加入区域供水工程总指挥部,协助完成相关工作。他迅速投入工作,处理资金筹集、管网改造、矛盾处理、计量规范等各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在单照榴的直接参与下,工程完成过程中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一步步完善,未出现工程漏洞,35个行政村8万多张甸人民直接受益。(记者 施为飞 本报通讯员 陆卫华 陈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