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上稻麦飘香
——黑龙江法院服务“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工作掠影
正月十五闹元宵。天刚刚擦黑,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分局大广场流光溢彩,各式花灯竞相争辉。自进入去年腊月,农户们天天晚上都要在这里扭起欢快的东北大秧歌,心里甜得如同喝了蜜。
而去年五月下旬,不少农户可没这好心情。那天一大早,建三江农垦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庭长付廷颜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拿起接听:“付庭长,法庭大门让人围上了!”
情况紧急,老付一路小跑赶到法庭。一帮人七嘴八舌,老付问了半天才弄清事情原委:不久前,当地一家农用物资商场从山东某机械公司购进400台插秧机,又将这些插秧机销售给农户350台。可这些插秧机有许多台不能正常使用。农户要求修理,但商场一拖再拖。“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眼看插秧季节一天天过去,农户们情急之中一大早就来到了法庭。
老付一听,也急得不行。当务之急是先把稻秧插上!法庭没这个力量,老付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又马上向农垦分局领导报告,分局领导经多方紧急调处,农户们也积极想办法,总算是没误了农时。
稻秧插上了,老付的心可还悬着——那么多插秧机怎么处理?农户的损失怎么补偿?经院领导同意,老付他们决定案外调解。第一轮调解下来,商场同意农户返回180台,剩余170台机械公司给予修理。然而一波三折,机械公司虽然同意修理,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连个修理的人影都没见着,农户见机械公司不讲信用,也改了主意,坚决要求退货索赔。形势紧迫,老付他们马上进入第二轮调解,考虑到涉及农户较多,法庭指定两名法官专门调处这一案件。20天过去了,老付他们昼夜不停地工作,最终促成所有农户逐一与商场或机械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这起轰动一时的涉农纠纷终于圆满平息。这起涉农纠纷案件的妥善调处,只是黑龙江法院服务“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一个缩影。
2011年3月,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把“八大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十大工程”发展举措写入“十二五”规划,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为目的的“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则是“十大工程”之一。促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实施,黑龙江法院一直在努力。
黑龙江法院针对广大农区群众交通不便的实际,恢复和重建80个人民法庭,全面实施远程立案、预约开庭等便民措施,宁安、东宁等法院还创新推行“定时定点”、“车载法庭”、“固定审判站”等办案方式,把法庭开到村头、炕头和田间地头;农忙时节,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等法院还实行“弹性工作制”,把案件调解、开庭时间放在一早一晚,或者天气恶劣难以下地干农活的时候,宁可法官自己辛苦,也尽量少耽误、不耽误农活;针对农户之间往往互为邻里,一旦出现纠纷若处理不好往往影响几代人团结,进而影响生产生活的实际,全省法院把调解作为涉农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近八成的涉农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2月22日,记者在高院民一庭庭长李晓晔那里看到一份“红头文件”,内容是高院关于审理民事涉农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针对当前涉农纠纷案件的三个主要类型,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和种子、化肥、农药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都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不少基层法院反馈,有了《解答》,这几类涉农案件司法标准更加统一了,案件质量更高了,农民们更满意了!”李晓晔说。
几年来,黑龙江粮食总产量连传捷报:2011年达到1100多亿斤,跃居全国第一;2012年更是达到1250亿斤以上。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5年前翻了一番,由全国第12位上升为第10位。(记者 唐凤伟 段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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