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全面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坚持拒腐防变是关键。在政法队伍中要树立三种意识,即拒腐防变的“廉洁意识、家庭意识和法律意识”,筑牢三道防线,即“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不能腐败的制度防线和不敢腐败的法律防线”。树立三种意识、筑牢三道防线是全面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树立廉洁意识,使“不想腐败”成为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1、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优势。各级政法机关的纪检政工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责。把拒腐防变作为纪检政工首要任务做深做细做实。近几年来,政法机关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创新效果明显。如:抚顺市委政法委坚持开展“争做雷锋式政法干警”活动,使政法机关和干警在人民群众心中满意度迅速提升,政法干警的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涌现出抚顺县公安局后安派出所所长王波等一大批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先进典型。由此可见,发挥好政法机关政治思想工作优势,注重对干警进行日常反腐倡廉教育,对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坚持打牢廉洁意识思想基础。树立廉洁意识是一项没有终点的政治思想工作。廉洁意识是政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必须坚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使广大政法干警尤其是工作在权力岗位部门的干警,把廉洁意识牢牢打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成为每一名干警的基本行动准则。市直政法单位,应大张旗鼓选树和宣传廉洁意识强、拒腐防变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对少数极个别干警廉洁意识不强或有发生腐败的苗头,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制止。要坚决克服和杜绝那种“小病不治、大病难医”现象发生。要把廉洁意识的思想基础,通过日常的警示教育深筑于政法工作及各岗位之中。
3、让不想腐败成为拒腐防变底线。每一名政法干警自从警那天起均有不想腐败的基本朴实意识。不想腐败,看似浅显但其哲理深远,它蕴藏着广大政法干警内心深处耐得住清贫考验的高尚品德。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紧紧抓住和注重挖掘干警中这种不想腐败的闪光点,因势利导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措施,及时从组织和制度层面,强化政法干警树立廉洁意识。要在广大政法干警中积极营造不想腐败的共识氛围,把不想腐败作为干警的思想道德底线,使其成为政法机关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树立家庭意识,使“不能腐败”成为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1、树立良好的家庭责任意识。在社会现实中,每一名干警都生活在家庭包围之中,上有父母亲属下有兄弟姐妹,既使是独生子女也有家庭和血肉亲情。因此,各级政法机关的拒腐防变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针对干警家庭的现实,把树立家庭意识教育作为政法机关拒腐防变的切入点,扎实做好树立家庭意识的思想教育工作。要让每一名干警懂得,你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不仅毁了个人一生的名誉,也毁了父母后半生的幸福和几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所以,倡导和树立家庭意识,开展好“廉耻教育“不仅是政法干警形成责任意识的思想基础,也是构筑不能腐败防线的重要根基。
2、最大限度发挥家庭成员作用。俗话说,家有贤妻、男人在外不做横事。由此可见,家庭成员尤其是妻子、丈夫或子女对政法干警潜移默化影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法机关在开展拒腐防变工作中,一定要把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延伸至干警的家庭之中。使每一个干警家庭认识到,自己的亲人一旦走上腐败犯罪的不归之路,必将给整个家庭带来妻离子散的“灭顶之灾”。因此,要最大限度发挥干警家庭成员不可替代的亲情影响作用,促使政法干警自觉地在头脑中形成不能腐败的思想防线。反腐倡廉的实践证明,重视和发挥好干警家庭的影响力,对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具有特殊的促进作用。
3、在制度层面筑牢不能腐败防线。政法干警的不能腐败意识在拒腐防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腐败是绝大多数干警内心的真实写照,也是自觉抵制腐败诱惑的思想武器。因此,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制度层面,确立不能腐败在拒腐防变中的位置。使不能腐败成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控腐制度,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压线”。政法机关在开展廉耻教育中,应采取完善反腐制度、树立反腐典型和扩大反腐宣传等手段,在制度层面不断拓宽反腐教育渠道,使不能腐败的思想意识和严格的制度约束,变成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行为,成为政法机关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
三、树立法律意识,使“不敢腐败”成为拒腐防变的法律防线
1、做执法者首先应做模范守法者。政法干警良好的遵法、守法、执法行为,对执政党的形象和建设法治中国有着直接和巨大的影响。因此,政法干警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的祟高理念,自觉带头学法守法和公正执法的模范。每一名干警都应深明这样一个道理:“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因此,政法机关要加大对干警的模范守法、执法教育,要使不敢腐败在广大政法干警中形成强大震慑力和约束力。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和树立干警自觉守法、模范执法意识,依法规范干警的一言一行,使政法干警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模范守法者。
2、对政法干警腐败行为要严厉处罚。政法机关必须加大对发生在内部腐败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要从制度层面建立和完善对涉腐人员的倒查机制和连带机制。凡是发生腐败行为的单位都要承担层层追究的连带处罚责任。对涉腐部门或单位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进行严肃处罚,使层层追究的连带处罚制度落到实处。广大政法干警尤其是身居权力岗位的干警,要自觉筑起不敢腐败的拒腐防变底线,要营造一种上级对下级负有监督和责任,下级对上级同样负有责任和监督的拒腐防变氛围,使不敢腐败真正成为政法干警反腐倡廉的法律防线。
3、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对全国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政法机关是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的重要部门,所以,拒腐防变在政法机关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此,在广大干警中积极构筑不敢腐败的法律防线,更彰显出它的特殊意义。各级政法机关必须下大气力夯实不敢腐败法律防线的根基,利用一切阵地加大对不敢腐败的宣传力度,使不敢腐败变为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抵制腐败诱惑的利器。使政法队伍真正成为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作者 李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