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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法院:筑牢校园“安全堤”

2013-03-13 14:59: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16岁,本是花季般的年龄。而对福建省建宁县黄埠中学学生曾伟和曾涛(均为化名)而言,却充满阴霾。

    曾伟和曾涛两人长期遭受同班同学谢雪平(化名)敲诈勒索。2010年元旦假期后,谢雪平再次向曾伟敲诈勒索200元。因无法筹到钱,曾伟遂萌生将其杀害的念头。1月10日下午,他约上曾涛,以极端残忍的方式打伤谢雪平,而后将其头部溺于水中致其死亡。2010年9月17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曾伟、曾涛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年。

    该案在三明市教育系统引起不小震动。办案法官通过调查,深层次剖析个案原因:曾伟、曾涛走上犯罪道路有其自身缺乏法律意识等客观因素,同时,学校在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不可忽视。经查,谢雪平经常敲诈勒索同学钱财并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曾伟、曾涛两人也被敲诈勒索长达一年之久。学校在发现谢雪平不良行为后,未能及时制止、教育和处理,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为预防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三明中院向建宁县黄埠中学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及时查处通报在校生不良行为。黄埠中学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校师生大会研究该司法建议,并从强化制度建设、校园管理、德育教育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该校表示将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之中,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司法建议不仅要关注个案,更要以其“内行的眼力、专业的视野”关注普遍性、全局性问题。三明中院及时将该司法建议内容向三明市委报告,并抄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联动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督促辖区中小学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据悉,2010年以来,三明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在校生犯罪案件所占比例逐年递减。2012年,三明法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4件,其中在校生犯罪案件22件,占7.48%,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近7%。

    2012年,三明中院的这份司法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代表热议

    邓文山代表:

    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说,三明中院通过分析研究个案折射出的经济社会问题和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涉诉民意和社会矛盾变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这是审判职能延伸的一种方式,也是能动司法的具体体现。

    针对青少年心理脆弱、自身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极易走向犯罪的现象,三明中院通过司法建议促使辖区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让法制教育在校园生根开花,最终帮助绝大多数学校实现了“在校生零犯罪”。与此同时,三明中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强化教育、寓教于审”方针,将校园普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依托学校主阵地,采取开展模拟法庭、举办法制讲座、邀请旁听庭审和建设法制教育基地等“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院校共建,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明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三明法院功不可没。

    名称 关于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的司法建议

    类别 个案类

    核心内容 一起发生在校园的惨案,引发了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加强校园法制教育的深层思考。他们向辖区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引导学生们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办法。同时,三明中院还要求学校及时查处通报在校生严重不良行为,将学生违法违纪行为引发的恶性事件消灭在萌芽

    反馈 黄埠中学表示将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之中,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督促辖区中小学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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