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民生与服务大局“双赢”
——内蒙古法院依法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工作纪实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速度处于全国前列,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随之而来的征拆迁矛盾纠纷也逐年增多。
2011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契机,因地制宜出台《关于全区法院自觉服务大局,依法处理涉及征拆迁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征拆迁工作的处理原则,全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有关部门配合,依法定程序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去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参与化解征拆迁矛盾纠纷20027件,其中诉前化解18964件;受理征拆迁案件1063件,其中审结687件、调解撤诉376件,依法保障了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了经济建设大局。
释法宣传促使群众理性维权
2012年底,土默特右旗召开全旗重点工作表彰大会,出人意料的是备受关注的突出贡献奖桂冠被旗人民法院摘走。
土右旗精心打造内蒙古“呼包鄂三角腹地”新型中等城市,去年110国道改道、京藏高速公路拓宽、城市框架拉大等大型重点工程最多,拆迁任务最重。法院为减少拆迁矛盾,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
涉及110国道改道工程的原金骆驼酒厂的24户职工虽然长期居住在这里,但房屋产权不在他们名下,还牵涉原酒厂安置职工的费用等其他问题,他们以长期居住为由拒不配合拆迁,情况异常复杂。法院工作组开展诉前调解,一次又一次给他们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释明相关权利义务,并多次与政府部门协调,为他们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拆迁协议,24户职工心悦诚服地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
在整个征拆迁工作中,土右旗法院组织法官1200多人次深入一线调处征拆迁矛盾纠纷,共入户走访400余个家庭,通过巧妙运用司法手段,“最牛钉子户”、征拆迁老上访户等难题一一化解,协调370户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既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院通过对政府实施方案和征补方案进行法律上把关,向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走访等形式,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群众能够在信息对称、地位平等的基础上恰当维权,就会把所有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土右旗法院院长张明杰说。
深入现场为群众提供服务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建设,是该市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大项目工程。工程开工后,征拆迁工作遇到了很大阻力,84户群众拒绝拆迁。去年初,海拉尔区人民法院6名业务骨干进驻施工区,挑起了化解征拆迁矛盾纠纷的重担。
拒绝拆迁的老人张某每次与法官见面总是讲自己对村里所作的贡献,避而不谈拆迁要求。法官们通过邻居了解到老人的难处:老人有4个儿子,除大儿子成家外,其他三个尚未成家,老四在服刑。在回迁中,老人与老二、老三的要求产生了分歧,哥俩都要70平方米以上大房,占满了现住房标准折算面积,老人却想给四儿子也争取一套楼房。“症结”找到了,法官们就积极为老人想办法,先找其二儿子、三儿子做工作,说服哥俩考虑降低回迁面积,好让四弟出狱回家时留有安身之所。又协调村委会在土地提留方面给予老人照顾。经多方努力,拆迁人同意给老人回迁60平方米楼房3套,老人愉快地签订了拆迁协议。
法官们积极宣传有关征拆政策法规,听取当事人和各方面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对于确有困难的被拆迁人,主动协调各方面,帮助解决困难;对于无理要求的,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消除其借机发财心理;对于提出要求没有相应依据的,帮助其查找证据,得到合理补偿。
5个月时间,6位法官均没有正常作息,没有节假日,经常风里来雨里去,耐心说服群众,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得到了被拆迁群众的信任,被亲切地称呼为“驻村法官”,84户被拆迁群众在“驻村法官”的主持下顺利签订征拆协议。
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初,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相继落户乌海市乌达区。淹没段涉及征拆户2695户,旧城改造、棚户区搬迁居民达2万余户,征收安置工作成了政府事关全局的大事。
乌达区人民法院迅速将司法服务关口前移,从法律、政策等方面予以引导,尽量缩小政府与被征迁户利益差距,最大限度促成调解,使95%的被征迁户顺利签订了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但一些征迁户认为补偿政策不合理,拒绝签订征收协议,181件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集中起诉到法院。乌达区法院采取节假日照常开庭、实地调解等方式全部结案,其中调解、撤诉122件。
郭某一家三口靠种地为生,女儿上大学,经济拮据,在接到判决书后既不上诉也不履行。法院没有启动“司法强拆”,而是耐心为其解释判决结果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当了解到郭某担心土地征收后失去生活来源的顾虑后,法官帮助他在供热公司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郭某愉快搬迁。
为了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乌达区法院对判决生效的59件案件逐户走访,进行判后答疑释法,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搬迁安置、提供公益岗位、落实征收补偿款等方面给予帮助。
法院还在征迁安置区开设了“社区法官室”,“零距离”解决群众诉求,利用“巡回审判”职能,就地审理一些简易民事案件,让搬迁居民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移民樊某入住的新楼房漏水,多次找社区和物业公司交涉无果后,只好搬出去租房居住。“官司”到了“社区法官室”只有两个小时,樊某长达半年的房屋漏水问题就得到圆满解决。(记者 宋建波 通讯员 段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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