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签发《201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教育训练动员令》,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此令为号角,广泛开展练兵动员,精心设计练兵计划,扎实组织练兵活动,积极创新练兵方法,大力选树练兵典型,推动公安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公安机关更好地融入社会、公安民警更好地融入人民。
本次动员令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从六个方面切实加强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一是切实将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把握,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训练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教育训练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能力水平;二是各级政工部门抓好教育训练工作的施训规划、指导推进、协调服务、综合考评和制度规范等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牵头抓总作用;三是各级公安机关警种部门紧紧围绕战线工作实际,认真规划和组织专业训练、应对训练,着力加强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做到教育训练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四是各级公安机关训练基地坚持 “一切围绕实战、一切为了实战”的指导思想,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战训研一体化”训练模式,切实承担起教育训练主阵地、主渠道的职责;五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要进讲堂、进课堂,上讲台、到操场,当好练兵活动带头人;六是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用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做到干中学、学中干,把“随时、随地、随人、随事”练兵要求落到实处。
据了解,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紧紧围绕队伍建设重点,紧跟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了教育训练地位、服务大局能力、牵引实战水平、基础建设力度明显提升,为全省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记者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