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已是连续3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三朝元老”的他用实践履行着一名代表的光荣职责。
在戴仲川看来,当代表绝非翻翻文件、举举手那么简单。每次参加人代会,他都精心撰写议案,认真阅读会议资料和文件,有不理解的地方马上与相关部门沟通,力争抓住问题的本质。在小组审议中,他针对政府公共基金使用、机场建设费收取、教育经费投入等问题,有理有据阐述着自己的观点,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他的认真和专业。
作为法学领域的专家,戴仲川更关心国家的法治建设。3月7日,在参加完小组讨论后,针对当前一些司法热点问题,他向记者畅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如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戴仲川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尽管宪法早就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在现实中,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行为直接干预法院审理案件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戴仲川看来,这必然会影响司法公正,进而损害司法权威。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让老百姓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公平和正义,这番话对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是路线、方针、组织的领导,认识到这一点,并从制度上确保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就会完成‘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
针对涉诉信访问题,戴仲川认为,如果在一起信访案件中,确实反映出法官有违法违纪问题,那当然要依法严肃处理。但应当看到的是,由于当前司法权威不高、司法公信力相对较弱,一些当事人产生“信访不信法”的臆断。一些地方要求司法机关“零信访”,对司法工作进行机械的目标考核,客观上也促使一些当事人有问题不找法院而找党委和政府。“案件总有胜诉和败诉,对一些非正常信访甚至缠访不能一味顺从,否则会更加损害司法权威。”
“同时,还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对法律适用充分阐释,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这也是对提高法官素质的必然要求。”在戴仲川看来,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持久战”,只有不断努力,才会迎来真正的法治时代。
谈到劳教制度改革,戴仲川直言不讳,“未经法庭定罪就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没有制约和监督,这容易导致权力滥用。”他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如何进行矫治起草相关法律,这也说明劳动教养制度必须进行改革。
戴仲川告诉记者,这次两会,他针对票据法、安全生产法、刑诉法、仲裁法等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他的娓娓道来中,记者看到了一位法学专家对法治理想孜孜不倦的探索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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