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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监狱给女犯减刑累计3千多起

2013-03-08 09:53: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北京市女子监狱首次发布

给女犯减刑累计3千多起无一错案

近十年平均每年给女犯减刑率达30%以上 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

    北京市唯一一所关押成年女性罪犯的综合性监狱——北京市女子监狱近日首次发布以下数据:

    该监狱1999年成立至今,共办理减刑案件3000余件、假释案件900多件,保外就医案件60余件,近十年平均每年给女犯减刑率达30%以上,假释率接近10%,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1%。这其中,无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实现了连续14年办理“减假保”零错案。

    “零错案”是如何练就的?三八妇女节前夕,大半天的实地采访打消了记者的疑惑。

    北京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李瑞华告诉记者,监狱在办理罪犯“减假保”(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释政策,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评议、行政首长负责的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按法定程序办理。每走一步都有规则,有监督,而且有不断的完善。所有这些形成了一个科学公开透明的“减假保”体系。十几年“零错案”应该归因于此。

    罪犯服刑改造期间,监狱实施以分记奖、以奖依法减刑假释制度。监狱的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监狱局制定的《罪犯计分考核规定》,对每位女犯的思想、生活、劳动等方面实行计分制。累计积分达到标准即可获得奖励,达到法条规定的奖励标准即可获得对应的减刑时间。从而实现计分——奖励——法律——减刑环环相扣的科学体系。负责计分的狱警向记者介绍计分项目包括认罪悔罪、收看新闻、劳动改造和学习四个方面,体现科学管理,奖罚分明。

    据该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高云起介绍,“我们坚持罪犯申报与分监区审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分监区审核全体罪犯与罪犯自我申报的方式,确定可以办理减刑假释的罪犯。通过罪犯申报与分监区审核的工作方式,既向罪犯普及减刑假释规定,又保障了罪犯奖励及时使用,维护了罪犯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审批阶段,他们实行三级会议审批制度。即:分监区干警集体评议会、监狱减刑假释案件审核会、监狱长办公会议。为提高评估的准确性,监狱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假释评估工作,由监狱心理咨询及相关业务部门直接介入分监区的评估工作,并进一步规范监狱评审会前召开的评估工作会,落实评审小组审议制度。监督方面,他们实行检察院监督、邀请罪犯家属旁听制度。一是驻监检察室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评审过程、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罪犯家属可列席、旁听监狱评审会。二是落实提请减刑假释结果的公示制度。在监狱减刑假释评审会后,在分监区和监狱候见室向干警、罪犯及家属公示7个工作日。所有制度监狱干警要烂熟于心,也要让服刑人员知晓。

    对女犯张某的采访让记者有些吃惊,她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掌握得熟练精准,俨然像个法律通,她亦因此获益。她因职务犯罪获刑19年,2004年来到女子监狱。在这里,自己积极接受改造教育,7次取得劳动改造积极分子荣誉,先后减过7次刑,共计5年半。今年9月将要回到社会。在此期间,自己努力学习一技之长,现担任女子监狱《新航报》编辑,并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以后,我要自己开博客,记录自己在女监生活的所学所获。希望可以在警示世人的同时,鼓励回归社会的人,积极面对生活。”张某脸上显着微笑,露出自信。

    说起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李瑞华感想似乎很多,“那不简单是个领会理解的事,新的法律对监狱管理和改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创新改造方法和模式,不创新就没有出路!”

    记者顿悟:不断创新,想必亦是这个监狱十多年“零错案”的一个法宝。(记者 王斌 实习生 汤纪泽)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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