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满意哪里来? “阳光”暖出来,“清风”凉出来
浙江省司法厅向群众交法律服务、反腐倡廉“两张卷”
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右一)在湖州了解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全省律师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会
一进(浙江)省司法厅大楼就会看到“为人民服务”5个大字,那么,究竟怎样才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日子,省司法厅机关工作人员忙完手头工作,都会不由得思考和交流这个问题。自年初厅长赵光君指出要全面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从群众的需求出发谋划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抓好落实、从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改进工作,迅速成为厅机关的自觉要求;“对群众有感情”、“关心群众的关心”、“用脚步丈量民情”等,一时成为“热词”。
“群众特别关心行政机关的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服务的质量,一是机关自身的廉洁。”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周松林告诉记者,对于前者,省司法厅近年来频出新举措,搭建新平台、构建新机制,服务民生行动计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赢得了群众的良好口碑;针对后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科学研判形势、准确把握规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扣“创新”和“务实”,推动了具有浙江司法行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关键词:优质服务法律服务窗口收获一张张笑脸
既有威信高、专业知识强的老同志坐镇,也有懂法律、重服务的年轻人助阵,作为永嘉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后厂房”的专业调解室,是当地定分止争的一大阵地。而若调解不成,现场既可进行法律咨询又可申请法律援助,这样的“一站式”服务,让法律服务中心成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首选和“第一窗口”。法律援助1121件,法律咨询2741件,人民调解4871件……这些数据的背后,是群众满意的笑脸,这些笑脸助中心问鼎2012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在今年3月初新鲜出炉的“榜单”上,26家群众满意的基层单位中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所居多,也有若干优秀律师事务所崭露头角。
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服务经济建设的“新蓝海”,该所热情投身公共服务,积极参与“律师进社区”、“法律拥军”、“服务中小企业”等活动,去年担任政府、社区法律顾问11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4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约450件,在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评选中脱颖而出。
对律师行业的管理,十分考验行政智慧。将律师事务所纳入评选,体现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和上述原则,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优化执法执业环境,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管理体制、服务体制与监督机制,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诚信执业、服务高效、创先争优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服务群众先进典型。
除了这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去年,省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宁波市等9家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王恭顺等18人获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称号;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妇联认定为“浙江省妇女维权示范岗”。
关键词:反腐倡廉惩防并举强化防控机制
今年2月,省十里丰监狱一监区“南孔文化”环境主题文化建设招标项目等4个采购公告在“浙江监狱网”上挂出。前一时期公开采购的结果也依次公示,无一遗漏。实行招投标采购机制改革,推行“采管分离”,是省司法厅在反腐倡廉上具有代表性的切实措施。
“反腐倡廉既是赢得群众满意的‘另一只手’,也是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纪律保障。”省司法厅纪委副书记蔡祥华说,在厅党委的领导下,5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举办廉政专题教育活动997场次,警示教育活动1050场次;惩防体系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制度“废、改、立”4000多件;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招标监督8971次,开展服刑、戒毒人员刑释、解戒前谈话调查14万余次;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完成审计项目3184个;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下放审批事项8项,开展专题督导调研13次;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倡导“五种风气”,践行“六戒六要”;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敢抓敢管,以查案促廉洁。
科学的设计、扎实的举措,让全省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对此,蔡祥华坦言:“反腐倡廉,惩罚不是目的。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惩防并举,突出强调防控,体现了这几年我们对廉政建设科学规律的把握。”
在前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上,省司法厅从2011年起全面启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高水平地做好“防”字文章。厅直属系统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6575个,相应地制定防控措施22862条,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376个。如今,省司法厅以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为引领,进行风险再查找、廉情再评估、警示再教育、权力再梳理、程序再打造、重点领域(环节)防控再深化,进一步强化防控机制建设。
权力制衡抓住反腐“七寸”
老百姓对“一把手”的理解,包含着“拍板”、“说了算”。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越是重大事项,“一把手”越是不能一个人说了算。目前,从省司法厅,到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到监所、监(管)区,一竿到底全部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班子讨论、集体决策。对于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群众关注的事项,还通过“三级合议”和检察院监督、社会医院同时评估等方式,增强公正度与公信力。
省司法厅党委将这样的权力制衡视作反腐倡廉的关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用“清风”给权力降温。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为“龙头”,以领导干部“四个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基本建设工程预防机制为主干的权力制衡机制,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廉政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周松林告诉记者,将创新的做法固化为经验、将有效经验上升为制度,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省司法厅还通过百分制考核的形式,将反腐倡廉的有效举措设定为工作必然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如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领导干部履职风险防控、决策权风险防控、重大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风险防控、执法权风险防控、一线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和预防外部风险等方面都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制度。
“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赵厅长对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提出了‘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习惯于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习惯于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的新要求,这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赢取群众满意的实现途径。”周松林说。
记者 董蓓 通讯员 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