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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稿】和谐建设中有“检察好声音”

2013-03-07 09:49: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上图:河南省信阳市检察机关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图为检察干警在农户家征求意见、建议。

    下图:2012年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参与和监督社会建设第一个联络点在瑞康医院正式挂牌。这是该院维护城区和谐稳定的一项新举措。

    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发展所需,又是民心所盼。

    2008年,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撰文要求: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力度大,措施新,成效明显。详细》

    决策部署

    ●200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关于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研究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

    ●2009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下发,将检察资源配置进一步落实到基层。

    ●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检调对接试点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对于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共同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指出了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主要手段和工作重点。

    ●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体制机制、适用对象、矫正方法、矫正实施、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张涛

    这五年,检察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方面颇有成绩。建议检察机关多利用科技手段,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贪腐类犯罪。另一方面,这几年检察机关在宣传方面有进步,让大家对检察工作逐步深入理解,理解后更愿意给予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连起

    在一线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应当确保案结事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年来,检察机关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取得了一定成绩,公信力也随之提升。建议检察机关用法治人文精神解民怨、化民忧,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涂文涛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这是社会进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检调对接制度就是很好的创新之举。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山东莱城:“两师一员”联合接访

    2012年,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两师一员”联合接访机制,与该区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心理协会分别会签了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接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共同选定了5名律师和5名心理咨询师参与接访,并研究制定《关于实行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规定》,对工作原则、内容、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科学定位、各司其职。详细》

    天津河东:“五解工作法”化解矛盾

    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采取“五解工作法”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解工作法”具体是:深入走访,了解案件全貌;条分缕析,分解案件矛盾;析法说理,释解心中疑惑;因案而异,调解双方矛盾;以心引导,化解彼此怨气。详细》

江苏海陵:“唠家常”解纠纷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在东风社区、书院社区等7个常住人口超过1万的大社区设立了“百姓议事点”。每逢周五,干警便来到“百姓议事点”,和老百姓围坐在一起,以“唠家常”的方式与居民直接对话,或是听其反映生活诉求,或是调处矛盾纠纷,为社区居民打造了一条反映问题、解决矛盾的“快速通道”。详细》

    湖北东宝:“挎包检察官”随时释法

    2012年5月,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设立的社区检察服务站相继出现在12个社区里,服务站里随时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检察官被居民们亲切地称为“挎包检察官”。

    检察服务站运行以来,已形成了社区讲堂、民行检察宣讲团等特色鲜明的工作模式。截至10月底,检察服务站已接待群众来访256人次;发现并移交诉讼监督线索21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6场;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提供法律咨询27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75起。详细》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