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傅莉娟代表。 ■记者 张媛摄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还需建立扎实有效的推进机制。”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执法不作为导致问题多发
“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体情况是良好的、效果是显著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心的现象和问题。”傅莉娟说,虽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已逾十年,但在对它的理解上,还缺乏应有的高度、深度,甚至存在一些错误认识。
“个别干部认为法律是用来治老百姓的,依法治国在有的地方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成了少数干部‘依法治民’的工具。有的干部认为法治无用,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怀疑态度。”
近几年,环保、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物价监管等问题屡屡见诸报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傅莉娟看来,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行政执法不作为的存在。
傅莉娟举例说,在法治实践中,既有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也有行政执法乱作为甚至是违法行政问题,诸如钓鱼执法、报复执法、野蛮执法等。
傅莉娟说,从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方面来看,重权力轻法律、重结果轻程序、重治标轻治本、重治人轻律己等现象,还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存在。
法治是破解难题必由之路
“这一系列现象和问题的出现,固然与我国改革不断深化涉及各种深层次矛盾、影响各方面重大利益、触及各种敏感问题有关,与社会矛盾纠纷处于多发期、高发期、频发期有关,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关,但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我国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力度直接相关。”傅莉娟认为。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出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实践证明,如果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很难从根本上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傅莉娟说,“全面落实和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党和人民的共同选择,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的共同需要,更是我们应对和解决各种困难、矛盾的必由之路。”
建法治中国重在落实责任
“法治中国建设重在实践中前行、重在落实责任。”傅莉娟认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深刻认识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建设法治中国作为一项涉及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列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傅莉娟表示,法治中国建设涉及各方面、各领域,要建立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与此相适应,务必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相关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考评,从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条件。
党的十八大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基于这一国情,傅莉娟认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还很漫长,要围绕长远目标,立足当前实际,做到建设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要进一步加大法治省区、法治城市等区域法治建设实践,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国家工作人员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必不可少。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适应外部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在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方法上都要有一个深刻转变,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开放环境、社会深刻变革中开展工作的本领。”傅莉娟最后建议。(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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