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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把2012年定为阳光司法年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2013-03-05 09:04: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长安网与中国法院网联合推出“两会•大法官访谈”,邀请部分大法官分别做客直播间介绍法院整体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并与网友在线交流。3月4日17时,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与网友在线交流。在访谈中,王海萍说,司法是否公正要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我们既要努力确保每一个案件的结果公正,同时也要不断以公开促公正,让审判更加公开透明,大力推行“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更加直接了解、监督法院每个具体案件的裁判过程,更加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王海萍说,四川法院把2012年确定为阳光司法年,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在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司法公开向纵深推进。

  一是加大庭审公开、听证公开力度,特别是对二审案件开庭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把公开听证延伸到办理国家赔偿、减刑假释案件、申诉信访等工作中;

  二是拓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范围,加大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执行案件的力度,积极邀请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和参与听证。

  三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大执行案件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诉讼资产网上拍卖,《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做了详细的专题报道。2012年,反映司法民主、公开与透明的各项指标均取得突破,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申诉听证率同比分别提升11.76、26.91个百分点;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71.31%,比2011年提高了近一倍。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