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提出“七戒七罚”,强力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纪律作风、审判质效、党风廉政和内部管理等方面问题,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信。
“七戒七罚”,即懒散庸惰者戒,贻误工作者罚;生冷硬拖者戒,伤害群众者罚;吃拿卡要者戒,贪腐渎职者罚;敷衍塞责者戒,质效低下者罚;失职怠责者戒,裁判不公者罚;歪门邪道者戒,影响恶劣者罚;跑冒滴漏者戒,保障不力者罚。
“七戒七罚”是长春市中级法院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瓶颈问题的重大举措。“七戒七罚”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禁止不良现象入手,由表及里,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它是对法院存在的“六对十二种”问题的全面回应,既内涵丰富、高度概括,又令人记忆深刻,便于操作。
新形势下,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叠加凸显,各种博弈纷繁激烈,并大量进入司法环节,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比以往更加强烈,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比以往更加渴望。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和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对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如何回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是当下法院面临的重大政治命题和政治任务。今年以来,长春市中院党组以对事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首先从查找自身存在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不回避,不遮掩,不搪塞,共查找出“六对十二种”问题,即:司法不廉、裁判不公问题时有发生;质量不佳、效率不高问仍需改进;能力不强、执行不力问题亟待解决;作风不正、形象不好问题依然存在;管理不善、运转不畅问题尤为突出;良知不足、信念不牢问题危害巨大。这些问题影响司法公正,销蚀司法权威?贬损法院形象?伤害群众感情。“七戒七罚”的提出,则是目前有效遏制上述问题最有力最直接最便捷的抓手,可谓找到了破解问题的关键。
“七戒七罚”绝不是一句空话,它是以相关制度和一系列工作举措作为支撑。目前,长春市中院各职能部门正在按照党组要求,完善相应制度、建立相应机制、出台相应措施,力求把“七戒七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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