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源于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堪称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指南针。
十六字方针,是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立法的关键是要实现科学立法,做好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确保立法质量,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执法的关键是严格,既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也要避免行政不作为,不搞人情执法、钓鱼执法以及形形色色的执法经济。司法的灵魂是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用公正的裁决捍卫这道防线,维护司法公信力。守法的关键是全民一视同仁,不分身份地位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全体公民都有自觉守法的法律义务,无论是高官还是名人,其第一身份都是必须守法的公民。
科学立法,既要做好立法前的可行性论证,也要重视立法后评估。立法后评估,就是要“立法回头看”,给立法工作打分,及时为法律法规“打补丁”。建议引入相对利益超脱的中立的第三方作为立法后评估主体,这样作出的立法后评估更为客观准确。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市场经济依然是立法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中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只有用法律手段打破垄断经济,才能真正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当前我国重点领域立法应重视金融体制改革的配套立法,特别是加强金融创新和民间借贷方面的立法进程。完善社会管理立法,加强网络空间、虚拟社会的立法。
就执法而言,执法的重心就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是否依法行政,是衡量严格执法的重要标准,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
就司法而言,需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更加重视对司法体制深层次的纵深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就普法而言,要将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笔者建议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为指导,制定科学的依法治国评价指标体系,推出中国特色的“法治指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让依法治国评价指标体系成为评价依法治国进程的标尺,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的引擎。依法治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可以量化评估的。近年来,浙江余杭等地推出地方版的“法治指数”,也为科学制定依法治国评价指标体系积累了经验。(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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