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至县检察院春节期间多项举措并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要求,狠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2012年,乐至县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有9人,部分在判刑后随父母外出打工。值此新春回乡之际,检察官电话联系其父母,了解其生活、思想状况,督促其父母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监管,预防再次犯罪。之后,以短信的方式向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发送检察官寄语,表达对其新生的期待和祝福。
二、设置法制宣传点,加大宣传力度。春节期间,乐至院在乐至县人员最为集中的天池公园设点,开展法制宣传。在广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充分发挥驻所乡镇检察室作用,利用留守儿童父母春节回乡的机会,在中天、回澜、大佛镇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咨询60余人次,收到社会好评。
三、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着重对乡镇网吧、游戏厅专项整治。春节是未成年人上网的高峰期,乡镇网吧、游戏厅管理相对疏漏。为防范春节期间在网吧发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乐至院根据近年来网吧发生恶性案件的实际,特向县文广新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于春节期间加强对乡镇网吧、游戏厅的监管和整治。经整治,目前尚无一例在网吧、游戏厅发生的未成年人治安、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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