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龙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重压下奋起,面对“三打两建”、党的十八大召开等重大工作、活动节点,以及全区产业转型升级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事项,龙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有力指导下,牢固树立和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始终把维稳综治工作置于龙岗区委区政府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了提前谋划、精细部署。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龙岗区加强顶层设计,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强化领导力量,区财政在政法系统的投入达到15.8亿元,保障维稳综治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龙岗“加快转型升级、推动跨越争先”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为“四个三”——
三个“更加优化”——
治安环境更加优化。龙岗全区的110刑事警情已经实现连续五年下降。较之2011年,2012年全区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16.4%,降幅列全市第一;其中刑事警情下降34.2%,“两抢”警情下降22.8%。另一方面,全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数量在大幅攀升,2012年,龙岗警方共破获刑事案件7320宗,同比上升25.2%;破获“两抢两盗诈骗”案件3649宗,同比上升41.7%。
法制环境更加优化。2012全年,龙岗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147件,同比上升17.3%;提起公诉5687件,同比上升39.9%;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1037件,结案率96.9%;有关部门共排查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63宗,化解率92.1%;而通过稳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法治龙岗”建设得以全面深入开展。
服务环境更加优化。去年以来,龙岗区通过出台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实施意见“1+5”文件,使“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责任考评化”的原则深入全区各部门,为2013年龙岗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供良好基础。全区还压缩精简了44%的行政审批事项,使18个区属部门、8个街道办的128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电子监察,限时承诺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三个“全市领先”——
“三打”专项行动全市领先。从去年初开始,“三打两建”行动在全省掀起高潮,龙岗区快速部署行动方案,最终“三打”工作在全年四个工作季度中,始终在全市稳居前列,“三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9.8%。据统计,全区共打掉“三类”问题犯罪团伙146个674人,查办打欺、打假、打贿案件分别为1639宗、5309宗和88宗,查处“保护伞”27人。
社会管理创新全市领先。2012年,还是龙岗区继续深化完善大综管工作格局和网格化管理,顺利完成10个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重要一年,经过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努力,龙岗区的创建经验得以在省、市政法系统推广。记者了解到,龙岗区在全市率先完成了社会管理工作网信息系统的功能改造工作,并率先实现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系统联通。
视频门禁系统建设全市领先。据统计,龙岗区2012年建成视频门禁系统31203栋,完成年度任务的104%,总量全市最多,占全市比例的30%。已投入使用小区入室盗窃案件大幅下降,得到时任市政法委主要负责人的批示给予肯定,龙岗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原则通过了《龙岗区视频门禁系统使用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三个“重大突破”——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有重大突破。2012年全年,龙岗区出租屋综管部门实现税费征收共计2.17亿元,比2011年增长40%;全年新招录了出租屋综管员1000名,使全区综管员数量达到3879名;据市公安局、市综管办多次抽查,龙岗区“四率”动态保持在“达标”以上水平。
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重大突破。龙岗区推出了出租屋问题隐患排查处置行政监察机制,实施后,全区问题隐患排查处置率达到99.8%,仅出租屋综管员就为“三打两建”行动提供了百余条案件线索,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大幅提升了问题隐患处置效能。
重点整治有重大突破。去年,在全省涉黑涉恶犯罪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部署中,龙岗区将平湖、布吉街道列为全区重点整治街道,先后打掉恶势力团伙11个,涉黑团伙2个,抓获75人,破获案件165宗,并顺利通过了省综治委的考核,受到了考核组的高度肯定。
三个“明显加强”——
平安志愿服务明显加强。作为大运会主场馆、大运村和新闻中心所在地的城区,龙岗区善于固化大运安保成功经验,“后大运”时代,从区、街道两级都成立了社区平安志愿者联合会,组建了一支6.6万人的平安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平安志愿服务。
楼(栋)长管理明显加强。龙岗区目前已共发展楼(栋)长超过5万名, 符合条件的出租屋楼长实现全覆盖,涌现出了“专家楼长”、“教师楼长”、“警察楼长”等一批特色楼长,并开展了楼(栋)长服务站试点工作,深受群众好评。
基层基础明显加强。全区新创建安全文明小区19个,圆满完成了创建任务。收编纳管治安联防队166支、4377人,进一步充实了群防群治力量。率先在全市成立房屋租赁行业分会、仲裁调解中心等基层组织,有利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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