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故事超逸了法律的疆域,却回归于法治的真谛。我们只有事先剖察自身,才能驱除法治魔咒,建立正义灯塔,引来源头活水
□廖奕
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仪式上,莫言讲述的最后一个故事意味深长。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为避暴雨,躲进破庙。外边雷声轰鸣,火球四溅,似乎还有恶龙的叫声,一派世界末日景象。众人胆战心惊,面如土色。甲说:“我们八人中,必有一人伤天害理,谁干过坏事,就自己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牵连。”自然无人愿意出去。接着乙提议道:“既然大家都不想出去,那我们就把各自的草帽往外抛吧,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证明谁干了坏事,那就请他出去接受惩罚。”大家一致同意,纷纷抛出草帽,只有丙的草帽被卷了出去。大家就催丙出去受罚,他仍然不愿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抛出了庙门。结果是,在丙被扔出的刹那,破庙轰然倒塌。
站在法学的视角,我们可以将这个故事做一番新读解。在突发紧急状况下,国家的法律即使存在,也难以充分发挥其实际效力。禁止非法剥夺或伤害他人生命,这是古今中外鲜有例外的法则。但因文化传统和具体环境的差别,这一规则的适用会出现诸多疑难。对于泥瓦匠抛人案,我们不妨假设,当事人所处的时代允许超自然力量主导司法,神明裁判也可以通过私力方式运用。为应对天变危机,泥瓦匠形成了一个临时的“司法共同体”,通过协议,大家达成了事实查明和惩罚实施的共识。但是,大家的“合法”裁判和执行却遭到了自然力的反讽,罚人者终受天罚,受罚者却被天佑。这样的结果或许只能证明,司法的事实认定悖逆了“天人感应”预设下的客观真实,又或者“私力司法”根本没有得到“上天”的认可,权力的僭越导致了神力的惩罚。
然而,这样的解读必须满足一个重要的大前提:泥瓦匠是在寻求法律的判断。但这一大前提真的存在吗?我们可以将莫言的故事与富勒虚构的“洞穴奇案”加以类比。两者都发生在紧急背景下,动因都是为了自保,确证方式都带有“运气正义”的成分,过程中都有协商的情节。只不过,洞穴奇案的生还者是靠杀人并吃人等到了救援,却被控谋杀罪,而抛出同伴的泥瓦匠却直接受到了老天的惩罚。如果丙被雷劈死或被龙咬死,剩下的七人最后安然无恙,他们是否构成了故意杀人?这不就是中国版的“洞穴奇案”吗?
不过,从莫言的故事中,我们可以反向推演出法治的困境。在规则层面,国家法长期与民间社会疏离,官方的训诫难以主导民众的行为。法律规范的创制,很多时候是为了宣示主权,如同没有航标的灯塔,发出的光芒再盛,也如同海市蜃楼。古典时代的法律衷情于意识形态化的表达及实践,将民间的纷争抛向私力的汪洋。这种“法治”方略表面类似民主政体的限权,其实是孱弱公权的卸责。其在裁断层面,理想主义的官方律法交由民间执行,使得不确定性更加难以克服。大众没有专门的法律训练,当然难以通过精密的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所创造的只能是模糊、原始的道德认定方式。神明裁判,本是官方采用的疑案解决术,却成为市井流行的道德判断术。在执行层面,法律道德化的最大恶果就是以善的名义作出非正义的惩罚,这种惩罚包裹了浓厚的“正当伦理”外衣,足以藐视基本的正当法律程序。无论是真正作恶的泥瓦匠,还是惩罚作恶的抛人者,他们都接受了道德的惩罚。
莫言不愧是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折射出法治困境背后的致命魔咒。理想派易犯本体论的迷惘,对于法治的应然图景争执不下,到底是效法西方,还是立足本土?到底是取法当下,还是追溯古典?大家都在着眼未来,看到的却是不一样的明天。理想主义者中了“定身咒”,只能空谈,无法实干。笃信善恶天罚的泥瓦匠们本是天真朴实的理想主义者,有着强大的“信念伦理”,却没有合宜的实践方案。他们一旦遭遇紧急情形,现出的就是极端功利主义的真面。对于抛人的决议,他们没有从法律立场去评估可行性,甚至也懒得从道德立场思考正当性。这是“迷魂咒”的典型症候,一切从眼前实利出发,罔顾底线正义。还有一种犬儒主义的“变化咒”。面对法治的疑难和困阻,犬儒的折中主义者通常以貌似全面稳妥的主张,掩盖方法论上的举棋不定和漂移万端。在走向法治的过程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被魔咒击中。更可怕的是,从“中咒语的人”到“念咒语的人”,只有一步之遥。“去魔咒”的法治,需要我们理性面对问题,勇敢自我检讨。
首先,打破法治的“定身咒”,需要克服“完美法治”的迷思,以“实践性理想”作为法治的理念牵引。完美主义是法治理想的大敌,相对主义的实践法治观更适用于转型时期的中国。通过实践法治观的引导,顶层设计与公众参与形成合力,构画法治总体方案,并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予以确定和执行。其次,在理想图景和制度框架确定的前提下,执政党通过整体协调的政治优势,针对困扰法治建设的关键症结“专项治理”,厘清公权力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均衡公权与人权的博弈互动,实现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双向发展。法治方略有了规范的执行力,“迷魂咒”才能不攻自破。最后,建立科学的法治发展评估机制,拓宽法律与社会文化、政策、道德的衔接通衢,通过中立第三方评测法治的实然状态,提出改进方法和举措,为法制体系完善储备决策信息。法治不再“七十二变”,稳定、变革与发展的协调永续才不会是梦境花影。
莫言的故事超逸了法律的疆域,却回归于法治的真谛。我们只有事先剖察自身,才能驱除法治魔咒,建立正义灯塔,引来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