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 窗口实现多层次服务
执行法官常常不是在执行现场,便是在去执行现场的路上。当事人联系不上执行法官看来是件寻常小事,可是只要是群众反映有不便,就得想方设法解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到执行程序的推进,以及当事人对法院的评价。
王家新对此深有感触:“执行法官整天忙忙碌碌,难以保证无一遗漏地接听当事人电话,或者及时接收其递交的材料。但当事人并不清楚背后的原因,他们会想,是不是法官太官僚了?是不是有暗箱操作?一旦沟通受阻,就会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认知和评价,特别是在一些确实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中,极易造成对法官的误解。”
“现在,不再需要跑多个窗口,更不会交材料找不到人,执行事务中心不仅每天有法官负责咨询、接待,定期还有庭长、执行长坐堂答疑,确实给律师和当事人带来了便利。”在一中院执行事务中心门口,一名经常代理执行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
为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中心还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如信访接待实行首访接待负责制。即由首访接待人员对执行信访事项全程负责,以避免多人接访中可能存在的拖拉、推诿等现象。此举受到了信访人的普遍好评。
又如执行收案实行执前督促。仲裁裁决以及涉社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往往事关民生,中心收案后会采取执行威慑、说服教育等一系列措施,尽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再如简易执行案件,对具备条件的,迅速启动速执程序,帮助当事人尽快兑现权益;如不具备速执条件,则及时转交执行合议庭办理,实现繁简分流。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份,中心共执前督促案件446件,速执案件119件。
这些举措,有的是当事人能看得见、切实感受得到的“前台”工作,也有的是当事人看不见的“后台”工作。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即从当事人需求出发,保护其权益,节约其时间和成本。
上海的一家国有企业十多年前向该院申请执行2000余万元债权,当时一中院查明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为位于南方某省的土地使用权,遂将案件委托当地法院执行。但因该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其他案件正在审理,此案依法中止执行。中止期间,该企业多次向一中院询问案件进展,担心被执行人债务较多而导致自身债权难以实现。
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很快打消了申请人的疑虑。当获悉当地法院开始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上海一中院执行事务中心立即专门派出两名法官赴当地参与协调,找当事人谈话、做工作,促使相关各方达成和解。最终,该企业不仅收回了本金2000余万元,还收取了违约金、利息等共计2000余万元。事后该企业来信,对中心执行法官能动执行、积极保护国有资产的行为表示感谢和敬意。
“我们的目标,是将中心打造成信息查询平台,使执行标准、执行过程、执行进度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方便大家监督;同时,通过这一窗口,方便当事人与法官沟通,方便法院以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排忧解难,降低执行负担。” 上海一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奚强华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