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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剑指管理乱象

2013-02-18 09:34: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乔晓阳

信春鹰

曹康泰

    市场主体要守法,行政机关也要依法行政。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立法机关加快了规范和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相关法律的立法步伐。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在行政处罚法出台之前,行政处罚的乱象主要表现在:第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不明确,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处罚没有统一的规范;第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明确,哪些机关单位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没有统一的规范;第三,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没有统一的规范,以至于处罚的随意性很大,想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第四,有些处罚机关的利益和罚款、没收挂钩,以至于造成有利争着罚,无利就互相推诿,没有人管;第五,实施行政处罚缺少监督、制约的机制。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处罚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乔晓阳:开始有些人对行政处罚法有误解,因为有处罚两个字就以为是政府用来管老百姓的法。那么行政处罚法出台以后,大家发现,原来这是一部以法律的形式全面规范行政处罚的法律,实际上是一部控权法。

    在全社会的热切期盼中,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行为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1996年开始起草行政许可法草案,经过7年的讨论、审议,2003年8月获得通过。行政许可法的通过,对行政机关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念起了紧箍咒。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这部法律(的出台)当时被称为行政领域的一场革命。为什么说一场革命,因为我们很多的政府部门,它的职能就是许可,如果把行政许可给减少了,或者是取消了,那么就等于说你是革了自己的命,砸了自己的饭碗。

    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根据行政许可法,各级行政机关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整顿力度,果断地取消那些妨碍市场主体自主活动、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烦琐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实际行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主任曹康泰:几年来中央一级一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176项,地方各级政府一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77629项,这两项均占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一半以上,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据新中国第一部立法文献片《铸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纪实》第四集(作者:吴兢)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