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针对检察工作共提出80件议案、提案和建议,高检院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
吕忠梅:加强对腐败犯罪受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
吕忠梅
采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恰逢湖北省两会期间,作为人大代表兼省政协副主席的她全天几乎被工作包围。不过,得知记者要了解她在2012年两会期间所提《关于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时有效保护民事权利的建议》,她还是欣然应允。
吕忠梅在建议中提出,司法机关在惩治腐败犯罪过程中,对保护腐败犯罪受害人(包括国家、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重视不够,建议高检院深入调查研究,建立制度、规范程序。
吕忠梅说,这份建议是她担任主任的农工党中央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2012年对检察工作的调研成果。2011年,她和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的几位委员先后对湖南、湖北、北京、广东等省市的检察院进行了调研。还专门参加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全国检察系统惩治职务犯罪问题学术研讨会。
“检察官们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料,帮助我们形成了完整的调研报告。这份建议,是调研报告中的一个部分,也是我认为最值得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吕忠梅说。
建议提交后,作为主办单位的高检院如何答复?吕忠梅介绍,高检院以书面形式答复了这个建议,表示加强对腐败犯罪受害人合法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近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出台了严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单位财产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一些地方检察机关也对协助腐败犯罪受害人寻求经济赔偿进行了初步探索。检察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对广大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保护涉案单位和相关涉案人员合法财产的规章制度;三是把加强对腐败犯罪受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作为今后的努力方向,对协助腐败犯罪受害人获取经济赔偿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索。
在书面答复之前,高检院承办人还专门给她打电话进行详细沟通,“我们在电话中还就其中的问题展开了一些专业上的讨论。虽然我不知道这位检察官是谁,但他回答问题和讨论问题的专业水准,给我的印象比较深。检察官能够如此熟悉相关民商法理论,不简单!”吕忠梅说,检察机关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外部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制度等都是很好的形式。她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够利用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让人民群众在更多更好更及时知情方面有所加强。
全国两会马上就要召开了,再次被省人代会推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时,吕忠梅表示,2012年,已就检察系统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调研,今年的人代会上,会就相关问题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
姜健:希望更多代表关注基层检察院建设
姜健
在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连续五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基层建设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转交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年来,高检院对其建议办理情况如何?记者近日专访了姜健代表。
记者:去年您提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基层建设的建议,高检院如何给您答复?您对答复结果满意吗?
姜健:我提出建议后,高检院特别重视,曹建明检察长专门请我去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的建议。后来还特意派了两位同志来到山东曲阜,曲阜市检察院也来了干部,前来听取我的意见。不久,他们针对我的建议又给出了书面答复,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健康协调发展。我很满意。
记者:提出这份建议是出于什么考虑?
姜健: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有责任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了解,所以每年两会前,我都会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调研。我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全国共有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无论是人数还是办案数,都占到全国检察系统的80%以上。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是检察机关服务科学发展、联系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做得如何,直接代表和影响着检察系统的整体形象和执法威信。由于检察院的经费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检察院的经费很欠缺,办公条件、信息建设等方面都有待改善。我几次在全国人代会上为检察院基层建设呼吁,还面对面地向中央领导反映过这方面的情况。
记者:目前基层检察院的建设情况有所改进吗?
姜健:尽管有些地方的经费依然短缺,但是情况不断改进。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案经费不足、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检察院的工作始终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尤其近两年,在制度建设、监督工作方面更加严格。
希望检察院在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以及文化创新方面做得更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同时,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大代表对基层检察院的建设给予关注。
赵林中:化解信访积案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赵林中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来自“枫桥经验”的故乡———浙江省诸暨市。因为这份乡土亲情,他几乎在每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都提关于“枫桥经验”的议案或建议。2012年也不例外。近日,赵林中接受记者采访时欣喜地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他的建议时表示,将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2012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赵林中提出的《关于总结推广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法外信访工作经验”的建议》,交由高检院办理。高检院对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同年7月4日,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亲自签发了这份建议的办理答复函。
自2005年大接访活动提出“用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手段解决信访问题”以来,各地信访部门及公检法机关积极探索。其中,诸暨市检察院就成功解决了许多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积案。
诸暨市检察院的“法外信访工作”就来源于“枫桥经验”。说起“枫桥经验”,赵林中便热情地介绍起它的渊源:1963年,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几十年过去了,“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历久弥新,焕发出越来越强的生命力,是因为回答了党执政后如何管理社会、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关键问题。赵林中说,他平日里经常会收到告状信,也有信访者慕名向他求助。如何处理好信访工作,成了他的一件心事。一次到诸暨市检察院调研,他发现这里的信访工作成绩突出,仔细了解情况后发现,检察院正是坚持和发展了“枫桥经验”。这次的发现最终形成了一份代表建议。
高检院对建议的办理工作,同样给赵林中留下深刻印象。“态度好,有耐心,答复结果也是我希望看到的。很满意。”赵林中记得,建议办理过程中,他曾接到过两次高检院打来的电话,都是沟通办理结果,征求他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之后,高检院又以书面形式作出正式答复。
“沟通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赵林中说,通过建议办理,他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在化解信访积案、难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一直在探索,而且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
令他惊喜的是,在建议办理答复函发出一个多月后,高检院果真派人到诸暨市检察院调研,对诸暨市检察院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向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推介。
“我的想法是把‘枫桥经验’向全国推广,高检院的答复是,在适当时候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赵林中高兴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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