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让不捕嫌疑人回家过年
2月9日下午5点,迎春祭祖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年夜饭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斯根成把龙年最后一个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案子签批完毕后,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而此时,该院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于当天上午回家过年了。
2月8日,承办检察官吴晓芬在办理李某涉嫌盗窃一案时,阅卷发现李某顺手牵羊拿走了同宿舍同事3000余元现金,作案情节与入户盗窃有所区别,犯罪情节较轻。但马上要过年了,李某又是外地人,取保候审措施是否能确保其不逃避侦查?吴晓芬在提审时着重就李某的家庭背景、盗窃的动机、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随后,吴晓芬加班加点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并征询其意见,得知被害人对李某的行为已表示谅解,其单位同意继续聘用李某,并愿意为李某提供取保候审保证金。
根据这一情况,2月9日一早,义乌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斯根成介绍说,仅除夕一天,该院就依法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使他们当天就能回家与亲人团聚。
“犯罪嫌疑人也有家庭有亲人,让人家赶回家吃上年夜饭,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吴晓芬说。(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吴仙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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