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政法研究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研究

2013-02-04 09:06: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是规范检察机关考核考评行为的一系列准则,狭义上仅指以不同形式表现的《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办法》,广义上还包括使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得以正常、顺畅、有效运行的其他衔接、配套制度。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除具有管理制度的一般性质外,还具有检察归属性、规范突出性、管理双向性、平稳优化性、功能发展性等性质。其中,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检察归属性要求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不能突破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内容、性质、分工和运行的基本条件,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诉讼效率要求的检察资源投入和产出的比例追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

    检察机关引入考核考评制度,期望促进检察职能的公正行使、检察管理的高效运转和检察队伍的素能提升。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基本理论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科学化是检察机关认识和把握检察机关考核考评活动规律,寻求规律与检察工作特点、检察权司法属性和检察工作的阶段性要求、长远性要求以及检察资源的相适点,提高制度功效的过程,是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在实践中的发展与完善。

    检验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科学化程度,要从其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法制化程度、理念和方法的科学现代化程度以及体系和管理的功能最优化程度等三个方面来衡量。其中,制度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法制化要求将已经形成的规律性认识通过规范性、强制性的方式固定下来,且制度条文目标、内容明确、具体、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制度理念和方法的科学现代化要求制度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创造性地运用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制度体系和管理的功能最优化,则是指制度体系所形成的管理系统运行协调,能够实现人、财、物、时空和信息的和谐统一。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现状考察

    1978年以来,我国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发展可分为制度确立阶段(1978年至1998年)、制度深化阶段(1999年至2004年)和科学发展阶段(2005年至今),呈现出制度地位逐渐确立、制度体系逐渐完善、制度导向逐渐明晰、制度内容逐渐协调、制度成效逐渐明显、制度弊端渐趋凸显等六个特点,必须坚持考核考评制度的科学化方向,坚持高检院指导性文件对制度建设的原则性指导,坚持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现行的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具有绩效管理初始化、经验推广理想化、改革创新多样化、追求全面失调化、突出重点失衡化、关注效率形式化的特点;现行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发展的根本障碍是制度的科学化程度不够;推进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关键是找到落实科学化要求的现实路径;寻找和发现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现实路径离不开丰富的实践土壤。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路径探析

    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历年的反复检验、论证,制度设置渐趋科学、合理,与甘肃检察工作实际契合性逐渐增强,具有全面性与稳定性的统一、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稳定性和改进性的统一、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导向性和激励性的统一、公正性和实效性的统一等六个特点。详实的数据显示,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制度实施五年来,取得了渐进、显著的成效,其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可为各地检察机关如何将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理论和经验活化、实化到各地实践,提供有益的启发。

    典型的如:设置业务条线工作考评指标时,以办案流程中的关键节点为主要依据设置指标,注重指标所体现的办案流程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条线工作的重点确定关键性指标及其分值权重,注重指标与检察工作规律的相适性;以正向指标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反向指标内容的控制,注重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功能;突出程序性规范对于条线工作的重要作用,注重以程序保证办案的质量和效果;综合考量各种相关因素,设置影响考评基础的基数指标;注重考评的实质公正,合理编排考评指标体系结构;注重指标内容的表述,强化考评指标的可操作性。制定考评标准时,以检察机关的职能规定为基本依据,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灵活运用定性、定量和混合标准,遵循适度、可行原则,追求表述的规范、明确、具体,可为检察机关设置考核考评内容提供思路启迪和方法参考。

    甘肃省检察机关推进绩效考评制度科学化建设的实践启示我们,应树立协调考评、实质考评、“人本”考评、有限考评等理念,应认识和把握检察权运行规律、检察管理工作规律和人力资源管理规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贯彻考评公正性,落实考评成果的转化。

    ■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科学化的宏观构想

    关于建立层级、分类、双向绩效考评制度的构想。级、分类、双向绩效考评制度主要以检察系统的层级设置制度、检察工作的分类管理理论和激励强度理论为设计依据,采用上级院考评下级院的对“院”的整体考评模式,根据考评对象的职能特点、地域特色、工作要求等因素“分类”设置考评项目、考评标准和考评指标,在以“院”为主要考评对象的同时,围绕“院”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对“人”进行辅助性考评,有助于形成上下协调、分工负责的检察一体化考评机制,加强考核考评制度的公正性、专业化和可操作性,提高考评制度的效能。

    构建层级、分类、双向绩效考评制度,应坚持统一性原则、职、权、责、利相称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和注重效果原则,其中统一性原则要求考评总体目标、案件质量和效果评价标准要具有统一性,各级院考核考评制度要具有一体性。要明确制度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核心主题,紧紧围绕检察机关考核考评制度的直接目的和终极目的确定制度的远、近目标,要抓住制度的制定准备环节、实施环节、监督环节、保障环节和成果运用环节,处理好检察工作要求与考评制度要求的矛盾、检察机关行政管理体制与考核考评效果的矛盾,以及资源条件不足与制度科学化、先进性的矛盾。(乔汉荣)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机制
·黑龙江牡丹江检察机关长效机制防控涉检信访
·河南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贿犯罪嫌疑人万余人
·武汉:检察机关三步骤打造反渎“王牌军”
·五年立案侦查贪贿大案3000余件 河北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两个环境”建设
·各地检察机关走访慰问:冬日暖阳·温暖你我

·各地检察机关走访慰问:冬日暖阳·温暖你我
·丁薛祥:检察机关要积极应对社会管理改革
·为发展改革护航 为百姓安康服务 ——广西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纪实
·南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破万次记录
·广西检察机关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综述
·上海检察机关加大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