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春节期间,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项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侈之风。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将针对八类重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出现上述问题的,对承办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
八项要求具体如下: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厅党委《全省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警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二、任何单位、个人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或违规收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商业预付卡;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和赠送土特产等活动;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酒后开车、无证开车、开无牌无证车,开“特权车、霸王车”,严禁使用套牌、假牌、外借车辆牌照、公车私用等问题的发生;六、严禁年终突击花钱或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七、严禁到辖区单位、企业、服务对象等处拉赞助、置办年货、报销各类费用等;八、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记者 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