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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保障房建设出严规——市县任务不落实不得兴建办公房

2013-01-31 11:24: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日报 

土地和资金是建设保障房的核心要素。1月28日,山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明确,山西省在保障房建设用地和资金上定出严规,市、县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不得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根据近期公布的 《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山西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保障房用地储备制度,确保工程年度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提前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按点供应,应保尽保。

据了解,今年山西省将开工新建18万套保障性住房,新建成18万套保障性住房。到2015年,全省将建设保障性住房123万多套(户),新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0多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2万多户。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十二五”末,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

(记者 张临山)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