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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创制性立法推动先行先试

2013-01-31 09:55: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受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29日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报告中可以l了解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大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以特色的创制性立法工作和问政民生的专题询问监督为重点,促进公正司法,保障改善民生。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荐创制性立法,茶产业发展、林权登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等一批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推动先行先试。许多法规根据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在制度设计上有所创新,例如制定了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促进闽台合作,制定了颇具地方特色的“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理顺了保障土楼物权与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关系,同时在文物保护条例中对保护水下文物、涉台文物、中央苏区革命文物分别作出专章规定等。

此外,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3项,开展包括食品安全法和环保法在内的执法检查39项,并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问题与政府相关执政部门面对面问政,开展专题询问会两次,成为本届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着力改进执法检查监督方法,加强跟踪问效,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完善制度,加大了监督工作的力度。

记者 吴亚东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