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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奏响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司法好声音”

2013-01-31 08:52: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小微企业是最活跃的经济细胞,其发展与崛起,对稳就业、惠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处海峡西岸的福建省,有着6万多家的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子,他们提供了全省85%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全省8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如何从司法领域支持一些暂处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成为考验福建法院的一大课题。

    “让可以活下去的企业活着”,这是一句承诺,更是一份担当。

    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收紧、生产经营成本上涨。多层因素考验下,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出现“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由此引发各类纠纷骤增。

    福建省各级法院坚持“变思路”、“留活路”、“给出路”、“防跑路”,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培育法治优良环境,积极引导规范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转型脱困。

    变思路:

    案件潮中的能动实践

    变化,始于2008年底。金融风暴裹挟着寒意呼啸而来。以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为主的福建中小微企业率先受到冲击。

    危机在持续发酵,集中反映到审判领域的是,全省民商事案件多年快速增长,案件审理异常艰难。

    谋“出路”首要是变“思路”。“当下情形,保持司法克制并非解纷良方。唯有能动司法,才能兼顾审判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实现多方共赢。”

    福建高院迅速调集骨干,组成智库,制定司法政策,指导各地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巡回办案点,建立涉重点项目案件快速审判、民生案件协调、新类型案件调研多项机制,借助司法之力,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各地法院在企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构建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全程优化一站式服务,避免诉讼周期过长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遵循“让企业活着”的审案宗旨,一个个堪称经典的案例完美“收官”。夏新电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便是一例。该案涉及债权人数、需安置补偿职工数量、涉诉利益群众数量之多,在全国同类案件中较为罕见。经依法审理和资产重组,企业债权清偿率提高近1.5倍,5000名员工得到安置和补偿。历经重整后的企业重新鸣锣上市。

    据统计,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顺利审结金融、股权、企业破产等案件304843件;仅2012年,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企案件就有33719件。

    留活路:

    为困难企业“造血”“解链”

    作为全省唯一获国家发改委核准,从事玉米深加工的高科企业,延平区华润玉米糖业公司发展前景一度看好。然而由于资本结构中民间高息融资所占比例过大,受民间借贷危机波及,2011年底,在项目即将建成投产之时,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摇摇欲坠。

    “担忧债权无法实现,大小债权人群情激奋。他们中一部分诉至法院,而部分债权人则准备哄抢企业资产。”回忆当时的情形,企业主曾权(化名)仍心有余悸。

    “多亏了延平法院及时出手。法院在第一时间采取了保护性措施,防止哄抢;同时抓住该项目前景广阔的突破口,及时召集债权人会议,引导有资信的大债权人吸收小债权,以‘债转股’参与企业的经营监管。”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这家企业很快办理了变更登记,重焕生机。

    “对有发展前景的涉诉企业,贸然运用强制措施,这无异于‘杀鸡取卵’。而如果慎重判决,维持其‘造血’功能,保存其发展实力,就能帮助他们暂渡难关。”福建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陷入困境但仍有希望的企业,福建法院做到“四个不轻易”,即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扣划资金和扣押财产,不轻易判决解除合同,不轻易动用惩罚措施。

    给出路:

    “危机”中找“生机”

    如果没有法院的调解,王先生很可能陷入创业以来最沉痛的“滑铁卢”。因无力偿还2900万元的民间借贷,他被债主告上法庭。如果按正常程序,王先生的企业很可能被查封、拍卖,濒临破产。

    但是,泉州中院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邀请商事调解员龚勤勤找王先生促膝谈心:“你欠债不还,是不是遇到了困难?”王先生道出隐情:前年银行银根紧缩,他不得已向民间借款1亿多元用以偿还银行到期借款,本以为还款后银行即能再给贷款支持,但银行却因没有贷款额度,迟迟不予借款。

    “你对继续经营公司有信心吗?”龚勤勤问。王先生眼睛一亮:“当然!我的产品不愁没销路,如果能挺过这个难关,一定能搏个好前景。”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促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王先生先按月支付利息,延迟支付本金。利用这段时间,王先生选择了一个最有利的重组方案,企业“活”了。

    债务藏身、官司上身是企业创业之“危”;但能够以和为贵、协商合作,则能转“危”为“机”。如何化“危”为“机”?福建省各级法院探索“诉调衔接、多方共赢”的路子。

    为避免对企业健康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福建法院坚持“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工作思路,通过委托行业、商会调解,借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努力寻求诉讼外柔性化解纠纷的渠道,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达成分期还款或减免利息的协议,缓解企业生存压力。近年来,全省法院涉企业诉讼案件的调解率超过50%。

    防跑路:

    上门服务化危解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中小微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法律意识欠缺,在签订合同、业务操作、行使债权等多个环节存在法律漏洞,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贸易摩擦。一旦出现经营风险,企业主往往采取欠薪负债外逃等方式跑路,隐患丛生。

    事后应对不如事前防范。为了从源头上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福建法官结合开展的司法“走转改”活动,沉到基层,走进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困难,宣传法律法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在厦门知名景区鼓浪屿上,每隔一段时间,思明法院的青年法官,就会深入辖区内的企业,为他们“把脉”经营风险、“支招”管理创新。

    电机制造是福安市传统优势产业。福安法院选派36名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组成“法官服务团”,“一对一”定向联系该市中小电机企业,参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研究,帮助排查化解矛盾。

    龙岩市一些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难,便转向民间高息借贷,从而引发借贷纠纷频发。在走访多家企业后,龙岩中院提出由政府牵头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的意见,后被龙岩市政府充分吸纳。目前该市组织成立了8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融资10.58亿元。(记者 严 峻 何晓慧)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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