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小微企业是最活跃的经济细胞,其发展与崛起,对稳就业、惠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地处海峡西岸的福建省,有着6万多家的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中最活跃的因子,他们提供了全省85%的就业岗位,创造了全省80%以上的工业增加值,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如何从司法领域支持一些暂处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成为考验福建法院的一大课题。
“让可以活下去的企业活着”,这是一句承诺,更是一份担当。
近年来,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收紧、生产经营成本上涨。多层因素考验下,福建省中小微企业出现“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由此引发各类纠纷骤增。
福建省各级法院坚持“变思路”、“留活路”、“给出路”、“防跑路”,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培育法治优良环境,积极引导规范困境中的中小微企业转型脱困。
变思路:
案件潮中的能动实践
变化,始于2008年底。金融风暴裹挟着寒意呼啸而来。以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为主的福建中小微企业率先受到冲击。
危机在持续发酵,集中反映到审判领域的是,全省民商事案件多年快速增长,案件审理异常艰难。
谋“出路”首要是变“思路”。“当下情形,保持司法克制并非解纷良方。唯有能动司法,才能兼顾审判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实现多方共赢。”
福建高院迅速调集骨干,组成智库,制定司法政策,指导各地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巡回办案点,建立涉重点项目案件快速审判、民生案件协调、新类型案件调研多项机制,借助司法之力,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各地法院在企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等,构建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全程优化一站式服务,避免诉讼周期过长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遵循“让企业活着”的审案宗旨,一个个堪称经典的案例完美“收官”。夏新电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便是一例。该案涉及债权人数、需安置补偿职工数量、涉诉利益群众数量之多,在全国同类案件中较为罕见。经依法审理和资产重组,企业债权清偿率提高近1.5倍,5000名员工得到安置和补偿。历经重整后的企业重新鸣锣上市。
据统计,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顺利审结金融、股权、企业破产等案件304843件;仅2012年,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企案件就有33719件。
留活路:
为困难企业“造血”“解链”
作为全省唯一获国家发改委核准,从事玉米深加工的高科企业,延平区华润玉米糖业公司发展前景一度看好。然而由于资本结构中民间高息融资所占比例过大,受民间借贷危机波及,2011年底,在项目即将建成投产之时,资金链出现断裂,企业摇摇欲坠。
“担忧债权无法实现,大小债权人群情激奋。他们中一部分诉至法院,而部分债权人则准备哄抢企业资产。”回忆当时的情形,企业主曾权(化名)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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