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要路径,以基层基础和科技手段为有力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前进动力,以队伍建设为组织保障,全面推动我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1月26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2008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54人有罪判决率达99.9%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54人,提起公诉23011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10983件,有罪判决率达99.9%。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此类案件36件152人,审查批准逮捕31件118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13048人,提起公诉15887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69人,提起公诉443人;决定不批准1987人,不起诉1041人;共评查案件274件,对28件瑕疵和问题案件进行纠正;积极开展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38人次,发放救助金44万元;完善举报制度,对177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发放举报奖励金50万元。
立案侦查职务犯罪908人查处行贿39人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3件908人,年均上升4.9%和10.3%。立案侦查大案354件,查处行贿案件30件39人。
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领域案件146件184人、商业领域案件155件171人、国土资源领域案件32件40人、涉农涉牧领域案件219件324人,涉及民生民利犯罪案件17件27人;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94件139人,年均上升23.9%和20.4%;确定37个省级单位、7家大型国有企业为成员,构建起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大预防格局;共开展警示教育1319次,提出检察建议482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83次。
提请、提出抗诉125件原审判决改变率达90.9%
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765件,立案663件,提请抗诉75件,提出抗诉50件,原审判决改变率达90.9%。对裁判正确的息诉化解925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的4起案件均被最高人民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14个具有指导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全省检察机关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36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7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3件,刑事抗诉率由2007年的8%上升到2012年的9.79%,法院采纳率由2007年的66.7%上升到2012年的94%。
办理督促起诉案件74件,执行监督案件5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0件、检察建议148件,对裁判正确的息诉化解925件。
对发现的监管安全隐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37件、纠正违法通知书226件,纠正意见182件。
选任人民监督员221名提出量刑建议6097件
全省检察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221名,共有64件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程序;提起公诉时依法提出量刑建议6097件9164人,仅2012年提出的量刑建议占提起公诉案件的98%,法院采纳率为87%。
检察机关会同17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
制定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26条意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了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来源\青海法制报作者\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