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大局的重要方式,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取决于检察建议相应工作机制是否完善。
■建立检察建议质量保障机制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检察建议的质量,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可以有效提升检察建议的认可度、权威性乃至可操作性。
1.拓展检察建议发现问题渠道。基于各自分工职责的不同,工作范围、特点的差异,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检察人员应拓展建立多层次问题发现渠道。具体案件承办人可侧重在个案办理中分析发现问题,部门负责人可侧重在类案积累中梳理提炼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可侧重在数据分析中归纳整理问题,研究室可侧重在管理协调中捕捉重点问题,从而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确保检察建议不留死角。
2.严格重大检察建议审批。落实高检院2009年11月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第7条,提出检察建议,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制作检察建议书,报请检察长审批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以检察院的名义送达有关单位。
3.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细节决定成败,过程决定结果,检察建议的质量能否保障,检察建议的效果能否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建议的制发流程是否科学、到位。第一,要让检察建议与办案同步进行、同时开展,增强检察建议的时效性。对于已经发生和即将引发的隐患,一经发现就应立即提出建议,使建议的作用得到有效的发挥。第二,扎实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第三,抓住问题关键,找准“症结”,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4.强化检察建议制发效果。要加大对综合类检察建议的研究和制作,不断强化检察建议的制发效果。一是加强对个案中反映的倾向性问题或类案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提出针对某种社会现象或者某行业的治理建议;二是对一定时期内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分析,探索以“白皮书”形式反映当前案发情况,为社会管理体系出谋划策;三是针对一定时期内在某一单位多发的案件,向案发单位或其上级单位提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可行性的加强治理意见;四是办案机关的上级检察院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取得其理解和支持,通过采取与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会签文件等形式,明确被建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以便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增强检察建议的执行力。
■健全检察建议内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在制发检察建议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效用,还要紧紧抓住检察建议这个载体,加强内部分工合作,促进外部沟通协调,畅通检察建议工作机制。
1.加强检察建议制发内部配合联动。在制发检察建议工作中,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既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又要统筹兼顾、团结协作。公诉部门要加强和预防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挖职务犯罪原因和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
由于目前没有检察建议应由哪一部门制发的明确规定,导致检察机关内部对检察建议的撰写出现互相推诿或重复劳动情况。为此,建议一般由公诉部门进行检察建议的制发工作,因为公诉部门与公安、法院和相关部门业务往来较多,这样既有利于保证检察建议的内容更加客观完善,又有利于检察建议的落实。对涉及可能制发重大检察建议的线索,公诉部门等业务部门要会同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等形成联动力量,共同确定调研重点、共同开展走访座谈、共同形成调研报告、共同提出建议方案,以确保建议效果。
2.促进检察建议外部沟通协调。一是探索检察建议商谈制度。检察机关在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适时与被建议单位相约座谈,阐释检察建议内容,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帮助相关单位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检察建议效用的发挥,提高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度。当然,这一新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创新也应有严格启动、审批和监督程序。
二是完善检察建议反馈、跟踪、督促制度。检察建议只有落实才能产生效果。在保证检察建议质量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当主动加强和被建议单位的联系,做好回访考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建议落实情况。《规定》第7条、第8条规定,检察建议书应当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同时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检察院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被建设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必要时予以回访、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没有正当理由不予以采纳的,检察院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机关反映有关情况。对于收文后无动于衷的,要主动联系、走访,了解掌握该单位在落实检察建议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被建议单位排忧解难,如根据被建议单位的实际需要,举办法制讲座提高职工法治意识,帮助其建章立制,促使被建议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检察建议效果。如果收文单位不存在上述困难,在合理的期限范围内置之不理的,要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请示审批,以正式的督促函形式督促收文单位积极整改回复,如果收文单位仍不回复的,适时将检察建议抄送收文机关的上级单位,确保检察建议监督效果的实现。
■完善检察建议管理机制
1.加强对检察建议的监督管理。检察建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其文书格式、行文结构、制发程序、文书管理等方面必须规范,以体现法律文书的正式性、严谨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检察建议质量的管理,确保内容言之有理、论之有据,提出建议要切实可行,要让检察建议获得被建议机关尊重并践行的可能。检察建议由承办案件的业务部门(必要时会同其他部门)负责制发、跟踪落实,由政策研究部门负责对检察建议监督管理,统一登记、上报备案,并定期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实现对检察建议工作监督管理的规范化。
2.探索建立检察建议电子档案。在本院网站上设立相关网页,由院办公室将各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电子版及时上传至该网页,由收到回复函的部门及时将整改回复情况上传至该网页,同时授予相关部门人员阅读权限。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各部门了解相互工作情况,避免重复劳动;二是为今后制发检察建议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促使检察建议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三是有利于检察建议包括回函材料的整理和保存,方便日后查找、分析。
(王亚 张媛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