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严禁过节突击花钱
违反规定将追究领导责任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28日向全省检察机关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
通知要求,春节期间,严禁下级检察机关以拜年名义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严禁下级院向上级院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纪念品;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用公款请客、聚餐;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漠视纪律,违反规定的行为,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吴晓锋 邢东伟通讯员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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