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衡水市桃城区大麻森乡立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了一套“日排查、周调度”、“三访四关”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基层,有力促进了乡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2009年以来,该乡连续三年获得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建设“三星级示范乡镇(最高奖)”。2011年实现财政收入1.2亿元,成为桃城区第一个财政收入超亿元的乡镇。
衡水市桃城区大麻森乡辖区内有衡水市唯一市辖区省级工业聚集区。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衡德高速、大广高速等重大工程相继建设,征地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社会稳定形势非常严峻。为此,该乡立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细微、细小之处着手,建立了一套“日排查、周调度”、“三访四关”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基层,有力促进了乡域经济的超常发展。
一、日排查、周调度,第一时间发现不稳定隐患
准确排查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的基础,只有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介入,才能为有效化解赢得主动。为此,大麻森乡严格落实了“日排查、周调度”制度。
一是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全乡包村干部实行包死村、死包村制度,专人专村,一包一年,年中不换,便于年终考核兑现。包村干部每周走访所包村1/4的农户,重点走访村民代表、老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矛盾纠纷户、“两劳解释”人员、低保弱势群体等八类人员。包村干部每天17时向乡综治办电话报告当日排查情况。对有重大活动事项的村,包村干部吃住在村、死盯死守,直至重大事项顺利完结。
二是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凡村里发生的重大财务开支、土地承包出租转让、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的活动等重大事项,须随时报告乡综治办,如因报告不及时或没有报告而发生矛盾纠纷的,将对负有责任的村干部、包村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乡党委政府周调度制度。每周一晚上,由乡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调度综治办和各委办矛盾纠纷、治安隐患排查调处情况,专题研究上周维护稳定工作,部署本周重点工作。2011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6%。
二、“三访四关”严考核,基层一线化解矛盾纠纷
在多年的乡村管理实践中,大麻森乡创造了一系列方便实用、叫真务实的纠纷隐患化解办法。
一是“三访”制度,即接访、约访、夜(下)访。接访制度,就是为了方便群众来访,该乡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等信息,在办公楼大厅向全乡公示,群众可点名由某位乡领导接访;约访制度,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缩短办理时间,采取班子成员与群众预约的方式,按照群众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夜(下)访制度,就是针对群众白天事情多、时间少的实际,由班子成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主动到村进户开展下访。今年以来共约访42次,夜访25次。“三访”办法的实行,推进了农村纠纷隐患由“群众找干部”到“干部找群众”的转变,特别是夜(下)访办法,当事群众看到乡镇干部不辞辛苦来夜访,主动下访为民服务,往往深受感动,主动配合让步,促进了问题快解决、彻底解决。
二是“四关”制度,即发挥“四道防线”作用,避免“矛盾上交”。为把纠纷隐患化解在当地和萌芽状态,该乡建立了四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村干部。该乡把村干部工资待遇和年终奖金与农村和谐稳定挂钩,督促村干部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第二道防线是包村干部。包村干部在日排查过程中,如发现隐患苗头,在第一时间上报乡综治办的同时,立即与村干部共同协调解决;第三道防线是乡镇各委办主任。委办主任接到解决问题通知后,要在一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全程跟踪确保解决;第四道防线是书记、乡长。复杂问题、重大隐患,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协调解决。
三是千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为总体目标,对乡村干部实绩评价实行千分考核制,其中维护稳定工作占300分,分隐患排查、治安防范、纠纷调处等若干细项。乡村干部得分与工资待遇和年终奖励挂钩,并对排查调解不到位造成信访稳定问题的乡村干部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晋级晋职资格等处分。
三、五项工作机制,首要标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探索建立了五项工作制度:一是代理诉讼制度。对一些经乡调解中心调解很难达成协议的问题,由乡“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出具引导诉讼指导书,以政府的公信力协调法庭、有关单位加快办理程序,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对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群众,由乡政府先行垫付诉讼费。代理诉讼的办法,对矛盾纠纷由民事、行政调解向司法调解过渡起到了引导疏通作用,真正实现了调解工作的“三位一体”,达到了减少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去年以来,已累计陪诉案件3起,全部“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二是调解救助基金制度。对因赔付方经济条件所限而难以达成调解协议,并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纠纷案件,该乡专门建立了调解救助基金。2008年以来,已累计救助30人(案)次,救济金额达到12万余元,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又使矛盾纠纷得到了效化解。三是村级群众事项代办制度。在每个村中选拔3—5名有威信、懂政策的干部群众担任村级群众办事代办员、矛盾纠纷调解代办员,对发现的矛盾隐患,由村调解代办员提前介入,发挥其左邻右舍的亲情作用,及时化解。四是重项工作、重大工程跟踪随访制度。遇到重项工作、重大工程提前谋划,搞好风险评估,做好上下沟通,科学制定预案,工程实施时包村干部吃住在村,跟踪落实,做好监督不走样。五是“十户六联”制度。各村按每10户为一组,开展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困难问题联助、大事难事联办、平安家庭联创、信访矛盾联代,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课题组组长:王书利,副组长:刘永军、张会普、胡冬原、慕楷 成员:苏哲、王世江、徐秀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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