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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检察院:三项机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2013-01-23 10:48: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花都区作为广州市的新兴城区,全区70多万常住人口中有40余万是农村人口。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城乡交融发展是花都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关键和重点,努力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建立民意收集表达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院依托各街镇司法所,建立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街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村委会综治专干和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职检察联络员,通过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公布检察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和检察机关职能、举报须知、办案流程等内容,打造了了解社情民意一线平台,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农村社会治安动态。

    此外,我院还深入梯面镇红山村,举办以“走进山区名镇、助力综合提升”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将案件受理、矛盾化解、便民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促进“村官”依法行使职权。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投资领域、重要管理环节和重大工程项目,抓好专项预防、教育预防、制度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着力健全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对芙蓉大道改造工程、城乡绿化环境建设工程和“花都湖”综合治理工程等,开展职务犯罪“预警预测”调研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

    我院还以“村官廉、农村稳”为主题,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乡村行”和“万名村民代表进课堂”活动,用真实案例讲课、用身边案情警示,对全区188个行政村300多名农村“两委”干部和近1万名村民代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促进“村官”依法行使职权。

    建立弱势群体救助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化对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疗卫生、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我院先后探索建立了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协助讨薪农民工补充固定证据,并就案件的基本事实、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等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我院2012年共支持75名农民工起诉,为农民工讨回薪酬380余万元。

    我院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常态协作机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为75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和涉检涉诉特困群众救助工作。我院2012年先后对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属进行了司法救助。

    我院注重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背后的民生问题,对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新华街大陵村大益染整厂厂长莫某及时提起诉讼,并为132名职工讨回拖欠工资80余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伟松)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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