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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哲学与法治思维

2013-01-23 09:58: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世界上大致有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善于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另一种是善于把简单的事务复杂化。笼统上很难说这两种人孰优孰劣,但是对于社会的公共治理而言,对于人际间的法治关系构建来说,我们缺乏的往往是前一种人。

    简单事情复杂化的思维,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思维,把道德、情感、伦理与法律等等诸多因素纠缠在一起,考虑问题首先不是从法律出发。相反,发轫于西方的法治思维,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的归法律,情感的归情感”的事情认知与评判模式,它并非强调法律对情感的一概排斥,而是一种把复杂事情简单化处理的思维模型。社会生活千姿百态,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而法律就是最基本的规律性抽象,是一种浓缩的生活经验,是一种处理人际关系的综合概括。依据法律进行公共治理就是运用一种简单化的思维,以不变应万变、以四两拨千斤。所谓大道至简,最高级的规则经常是最简单的规则,最普遍的规律也常常是最简单的规律。爱因斯坦说过:“每件事情都应该尽可能地简单,如果不能更简单的话。”窃以为这话极合乎法治的思维方式。

    社会发展由简单到复杂是自然进化之道,而社会治理由复杂到简单则是智慧进化之道。霍金曾在世纪之交断言:“下个世纪将是复杂性的世纪。”的确,当今社会的信息化、全球化、市场化、多样化、风险化等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人类面对的是一个较之以往复杂千倍的社会。这种复杂性呼唤公共治理的多元化,呼唤服务组织的层级化,也呼唤应急建设的多维度。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在复杂的社会治理中就必须运用复杂化思维,相反它更需要以法治的简单化思维去应对。这种简单化思维并不是幼稚、简陋、不动脑子的思维方式,而是一种将一切复杂矛盾回归到法治本源上解决的智慧型思维,它排斥不必要的过多干扰,从错综复杂的世相中抓住主要的矛盾关系,从变动不居的流动社会中把握恒久不变的治理规律,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治理效果。

    动物世界里,有很多物种的生存哲学值得人类学习,例如刺猬的简单哲学就给越来越复杂化的人类提供法治思维的启示。无论狡猾的狐狸想尽什么样的办法想抓住刺猬,刺猬都会缩成一个圆球,浑身的尖刺指向四面八方。不管世界多么复杂,刺猬都会把所有的挑战和进退维谷的局面压缩成简单的举动。对于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刺猬哲学,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马文·布莱斯勒高度赞誉:“想知道是什么把那些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和其他那些跟他们同样聪明的人区别开来吗?是刺猬。”古人也讲,治大国犹如烹小鲜,也凸显出社会治理的简单化智慧。

    身处由德治向法治转型的社会,公共治理者面临着诸多社会冲突与复杂矛盾,其治理水平与效果往往取决于治理的思维方式。在这个角度,近来热议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形象地说就是鼓励领导干部多多学习刺猬的生存哲学,将复杂的社会利益冲突导引到常规的法治平台上,通过制度的途径化解疏导各种社会不满,以简单思维而不是不动脑子的简陋思维去重塑法治。

    当然,相比于制度的构建,思维的塑造更显漫长,它需要日积月累的养成,需要行为习惯的浸润,也需要大环境的改善与孕育。当有一天,我们在饭桌上不再把喝酒当成人际关系的负担,生活中不再过度阐释那些人为添附的意义,法治的思维或许更容易扎根脑间。所以从新的一年开始,不妨过得简单一些,别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或许你会发现生活原本没有这么累。(傅达林)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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