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永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这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践所证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必须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重要手段和基础工程全面推进。纵观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凡是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是法治现代化成功的国家,法制现代化在这些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既是目标也是手段。譬如法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取得了立法上的巨大成就,拿破仑法典就是其代表之作,其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成就对法国实现现代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德国在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成就,同样确保了德国现代化的成功;日本在明治维新过程中大力推行法治现代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法治现代化的成功为日本现代化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成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功,在法治建设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更进一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即建党100年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新中国成立100年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实制度基础和法律基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要环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制度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不断健全完善的,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的完善,使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基本上都实现了有法可依的目标,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推进,法治建设中也暴露出来立法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激化,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必须通过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准备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其长期执政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就是宪法,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深刻认识执政规律,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在治国理政的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大会上指出,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我们愈加感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这些论断对于我们进一步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作者: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