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省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推进法治进程、建设法治山东的总要求,牢固树立 “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自觉把法治精神和具体要求贯彻到执法的各个环节,努力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巩固提升、创新发展,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在巩固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定和新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实施意见,促进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新提升。进一步督促引导民警熟练掌握本职岗位必需的执法办案技能,加大高端执法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和实战能力。完善制度标准,特别要密切关注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在抓制度落实方面走在前列。要抓好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和规范管理应用,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推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施的配置和视频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切实提高执法过程可视化水平。
●狠抓关键、集中整治,切实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规范立案、公正办案、圆满结案”活动,对立案不规范、违规变更强制措施、违规收取罚没保证金、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集中整治、限期整改。要创新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建立涵盖全面、标准科学的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责任制。全面建立公安法制部门随警作战工作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性案件,坚持全程参与、全程审核、全方位服务,避免发生问题。
●全程监控、公开透明,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切实推进执法办案各项规定动作的落实,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以警务公开深化执法监督,依托全省公安门户网站群和公安政务微博群,最大限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最大限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警务”。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社会评议机制,把群众评议与内部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推行说理执法,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向当事人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引导教育广大民警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履职。
●主动对接、积极作为,着力完善执法制度改革。要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需要,加快建设信访信息动态管理系统,推动与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加强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和成果运用。把网上信访与来信来访有机结合起来,把依法维权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通过便捷高效的渠道及时反映诉求。重视源头预防和初信初访化解,真正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和分级受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堵塞执法漏洞,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