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丹东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作得好,有注释,听得懂,看得明白。”近日,在辽宁省丹东市人大东港代表团第三讨论组,人大代表于维盛拿着丹东市检察院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满意地说。
由于本职工作所限,于维盛对相关的法律术语及检察职能了解有限,每年两会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他都要查阅资料或向代表团里来自法律系统的代表请教,仔细研究报告内容。而这次,他拿到丹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后仔细一看,发现最后几页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系统行话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注释,这样一来,对他看懂报告、审议报告提供了不少便利。
比如,工作报告所附说明中对“职务犯罪”、“法律监督”、“4·20专案”等28个名词进行了解释,并注明出现这个词语的页码,方便代表们查找。
“这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代表们的尊重,说明检察官们是真正想听取代表们的意见。”于维盛说。
加以“注释”的丹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得到了人大代表们的一致认同和称赞。人大代表宋雅梅说,今年是人大代表换届年,一些新当选的人大代表不熟悉、不了解检察专业术语和近年来检察工作亮点,而受篇幅所限,工作报告不能对专业术语和相关工作一一展开。新增加“注释”这一细节,凸显了检察院务实而严谨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