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辽宁省法院召开了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汇报会,这是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考核的一项新举措。
2012年初,省法院出台了《辽宁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将执行局长述职作为执行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据此规定,全省17名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分别做了2012年度述职报告。他们报告了过去一年的执行案件办理、执行管理、重点工作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同时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由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法官管理处、执行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省法院执行工作年度考核小组在听取执行局长述职后,根据述职情况并结合执行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全面衡量,量化打分,予以总体评价,并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