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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安全燃放人人有责

2013-01-21 10:24: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评论员

春节将至,又到了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子。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加节日喜庆气氛,但如果燃放不当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欢乐的氛围笼罩上哀伤色彩。

由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火灾、人身伤亡、环境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每年春节前后,总有关于“禁”与“限”的讨论。如何做到既能传承传统、满足部分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又能保障燃放安全、减少事故,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作为节日消费品,商家销售的烟花爆竹应该是合格的、安全的。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非法、超标、伪劣烟花爆竹。因此,要解决烟花爆竹安全问题,必须加强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广大群众也要不断增强安全文明意识。

民有所需,我有所应。去年12月中旬,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收缴了一批非法烟花爆竹。1月20日,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引导群众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依法安全燃放。一系列举措集中展现了公安机关服务民生的理念和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

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人人有责。为了全社会和谐稳定,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购买合格产品,拒绝非法、超标、伪劣产品,做依法燃放文明市民、创安全燃放和谐社区。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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