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各级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总要求,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深入剖析执法突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教育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着力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教育感化工作,努力把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要紧密结合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健全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完善执法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的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效能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一批基层急需的执法制度,近日为配合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又重新修订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了重要依据。要狠抓这些执法制度的贯彻执行,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并密切关注、跟踪研究法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从实体上、程序上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确保基层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以警务公开深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扩大警务公开范畴,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真正把执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要坚持以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新模式,不断固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实时、动态、全程监督。要坚持以硬件应用保障执法监督,继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以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录音录像设备和民警执法现场记录仪等执法防护装备的实际应用,做到以管理促使用、以使用保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