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侦支队接到北京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报案,称其客服接到全国范围内百余名信用卡客户来电投诉,反映被诈骗。
快递公司的漏洞,引发公民信息的非法获取、出售
据警方调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的一出租屋内,犯罪嫌疑人张某雇佣毛某等10多人,冒充某银行工作人员致电受害人,邀请参加某银行举办的VIP客户回馈活动,称客户只要交纳三五百元,就可得到欧莱雅化妆品套装等礼品。礼品将通过某快递公司送至手中。
敲诈银行VIP客户,这些客户信息从何而来呢?快递公司就是来源之一。
据张某交代,2011年9月,毛某找到张女士,并通过张女士的客户、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某快递公司营业厅的业务员杨某、黄某,以平均每条0.5元的价格,先后4次从杨某、黄某处购买北京市某银行客户个人信息3万余条。
客户信息怎可轻易获取?“虽然公司有严格的规定,不同的工作人员也有不同的查看、应用权限,但是难免有漏洞。”据黄某交代。
“客户订单的经手越多,就越容易泄露。”黄某还提到,各家快递公司的覆盖面不相同,有些客户订单难免不在快递公司的送达范围内。于是,公司之间就会有客户订单的来往。代理方完成客户订单后,需要给委托方一份回单,而回单中就包括客户信息,容易泄露。一年时间内,张某、毛某等人涉嫌诈骗的金额就高达130万元,而其骗术实际的单笔成本仅30元。
办案成本高、犯罪成本低,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是持久战
1月14日,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广东等2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行动,严厉打击出售、非法提供和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名,其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218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34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07起。
“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是一场持久战。”公安部刑侦局政委杨东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资源,有市场的刚性需求。同时,相关政府部门有非法提供、出售信息的“内鬼”,还有一批人“钻空子”趁机谋利,从源头获取信息,转手卖给市场,成为了非法牟利的中间商。
公安机关严打高压,更需行业自律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杨东说,同时,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国家机关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技术防范,严格遵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及时发现和惩治不法行为。
北京、浙江等地警方也纷纷呼吁,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为查处此类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记者 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