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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无校车标牌车辆坚决不能用

2013-01-15 10:35: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青海部署校车管理工作

  无校车标牌车辆坚决不能用

  日前,青海省教育厅、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19个厅局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贯彻落实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人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证和校车驾驶资格,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各地要在2013年春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上下学生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细化职责任务,及时沟通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校车经费筹措机制等。(记者仓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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