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教育厅公布的文件,高中三年均在黑龙江省就读的外省籍随迁子女,提供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高考,这项政策自2013年高考开始实施。
进入11月份之后,各省区市陆续进入高考报名阶段,这是教育部等四部委出台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后的首次高考报名。黑龙江成为首个明确2013年高考“异地高考”具体条件的省份,此前山东省提出的可以“异地高考”的时间表是2014年。
住所可为租赁
黑龙江省2013年高考报名从2012年11月5日持续到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没有本地户籍的随迁子女可以与黑龙江本省户籍居民子女一样参加此次高考报名。
黑龙江省规定,拥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并在黑龙江连续就读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要其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便可在黑龙江就地高考。随迁子女报名可携带父母工作和住所证明到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考办报名。
无社保限定
教育部出台的“异地高考”政策,原则上规定各地在确定“异地高考”门槛时可考虑随迁子女父母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但黑龙江省没有在社保上作出限定。(记者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