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修正月征33万余条意见
入选理由:财政预算依法公开是民众的期盼
2012年6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再次审议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二审稿从健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等多个方面对现行预算法进行了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一周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二审稿在全国人大网公开征集意见,在7月6日至8月5日的征集意见期内,有1.9万多人次提交了33万余条意见。
预算法有着“经济宪法”之称,其修订工作一直备受各方关注。1995年1月1日实施的预算法首次修订始于2004年,至今已跨越十届、十一届两届人大,修法过程曲折、争议激烈。十届人大任期内,预算法修订曾被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的一类法律项目,计划于当年10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因人大和政府部门分歧过大最终流产。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预算法列入立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于2011年11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实施17年后,2012年预算法迎来了首次修改。2012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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