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的制度。每年选择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以及有关机构交办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组织110余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12起案件的庭审活动,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28条,既有效监督法官规范庭审程序,又便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减少了当事人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赢得了广泛好评。(武兴才 种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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