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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新民诉法 明确适用范围 鞍山铁东制定小额诉讼细则

2013-01-05 09:29: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为了准确适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通过调查研究,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制定了《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小额诉讼的案件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低的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才能适用小额诉讼,主要涉及借款合同、电信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供用水(电、气)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等7类14个案由。同时,《细则》明确排除了涉及身份关系和确权案件和公告送达案件等5类案件的适用。

    为了充分发挥小额诉讼案件的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细则》要求小额诉讼案件自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3日内立案下庭,独任审理,简化程序,原则上1个月内结案。案件实行一审终结,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法律文书。简化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只记载当事人姓名、案件事实要点、裁判基本理由、给付金额及期限等。通过全程简化,全面简化,小额诉讼制度的有效性得以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案件效率和便捷的司法需求。(安铁研)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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