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负责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终审的第三方机构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向省财政厅提交了终审报告。经过激烈竞争,1084家申报2012年度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中,360家社会组织得到了专家青睐,获得专项资金扶持提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从今年起省财政对成立3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益服务类、行业协会类、学术联谊类、公证仲裁类、群众生活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分类给予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2012年度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共1084家,初审划分为行业协会类314家、公益类402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35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8家。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共1009家,其中:行业协会类295家、公益类378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318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8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75家。终审报告提出专项资金扶持360家,其中行业协会类20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2家)、公益类80家、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80家(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1家)。
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尤其是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向社会转移政府职能的实际,本次扶持社会组织分为三大类,实行分类扶持,其中重点扶持行业协会和发挥枢纽作用的社会组织。按照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拟对终审报告提出的360家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类30万元、公益类20万元、学术联谊和公正仲裁及群众生活等类10万元,其中发挥枢纽性作用的社会组织不分类别按30万元予以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省财政厅在分配资金过程中,创新竞争性分配机制,全国首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并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确定资金扶持对象,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和效益最大化。(记者/卢轶 通讯员/岳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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