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福建

福建沙县检察院举办“法律进学校”活动

2013-01-04 10:5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福建省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在校生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近日,该院与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法院、公安、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县公证处、律师所主任,三明农校及县各中小学校分管法制工作副校长、政教处(德育)主任共110人参加在该县翠绿小学召开“法律进学校”活动现场会。

    据了解,参加现场会的人员首先观看了该县翠绿小学“法律进学校”专题片,之后翠绿小学、县第三中学、三明农校从不同角度,对“法律进学校”作了经验交流和介绍,他们的典型经验各具特色,亮点纷呈,对学校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与会的各中小学校的负责人表示,要把这些学校的先进经验带回去,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在校的学生要学法、懂法、知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建设平安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该院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拓展“法律进学校”的途径,为了使该项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安排专门的人员和科室负责此项工作,从年初开始,该院就与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确定了该县翠绿小学为“法律进学校”试点单位,并向教育局派驻“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检察官”,采取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举办预防在校生犯罪专题讲座9场,发放预防青少年犯罪手册《为了明天的太阳》500余册,针对沙县在外经营小吃人员多和留守孩较多的情况,在各中小学校设置阳光信箱,并发放维权卡300余张,为在校生及家长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同时与教育局共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刊》4期,探索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对策,引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该院还与不捕或不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签订《帮教协议》4份,并选派检察官与其所在学校成立帮教小组,及时了解和关注平时生活状态,排除心理障碍,帮助失足的在校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该院的做法受到了教育局领导、学校、家长一致好评。(通讯员 梁民权 陈金姑)

[责任编辑:李家亮]
相关报道

·湖北黄石检察官母女善举感动两省网友
·海口龙华派驻乡镇检察室干警开展法制宣传
·广西南宁市检察院:代表专题调研检察室建设
·四川广元利州区检察院组织退休老干部参观视察检察工作
·安徽检方举办迎新座谈会 温故知新畅叙检察“好声音”
·重庆检察机关丰富检察文化活动艺术作品硕果累累

·重庆检察机关丰富检察文化活动艺术作品硕果累累
·“监所检察”宜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
·陕西西安:在特殊医疗机构设立检察室
·安徽女检察官岗位建新功
·海南海口:检察官普法入村镇
·重庆市政协主席邢元敏寄语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