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江苏南京市总工会联合该市人社局、中级法院,率先在全国开通市、区(县)两级工会法律援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开通后,主要受理“三类案件”:一是劳动模范、困难职工、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工伤待遇等争议案件;二是工会干部因履行工会职责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争议案件;三是市总工会认为需要援助的其他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应在三日之内和受援人取得联系;需要向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陈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