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制进校园
载誉归来
荣获盛誉
群众满意最开心
下乡办案
技能竞赛
新春晚会
隆冬季节的南阳盆地。庄严肃穆的河南南阳市解放广场。大理石碑刻上铭刻着近代的南阳英雄:徐万年、彭雪枫、张星江、马华敏……一个个熟悉闪光的名字,一份份催人奋进的力量。
顺着这片满载英雄业绩的土地,记者一行向东2公里来到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在这家“全国模范检察院”里,记者试图探寻享誉全国的“英雄检察官”群体,有从25米深渠底勇救19名重伤员的英雄检察官张科等12人、有冒险扑救失火货车的优秀检察官张国保、有带病加班230多个工作日的“铁人检察官”杜东翔……
有人说,这是宛城区特有的“英雄检察官”现象。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景合说:“在这里,之所以会英雄辈出,其实是我们持续不断抓队伍建设成果的一个具体展现,也是落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检察工作唯一标准的具体做法。”
“英雄检察官”呈一道亮丽风景线
在宛城区检察院,记者看到这样一组数字:2004年以来,宛城区检察院被认定的见义勇为英雄检察官多达20位,其中近3年有10位。英雄检察官为各界群众所传颂,传递出宛城检察群体巨大的正能量。
今年5月9日傍晚,检察官徐东坡在下班回家途中,冒着生命危险,跳入近2米深的水渠内,救出一名落水的6岁儿童。事情发生后,徐东坡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南阳日报》先后跟踪报道,人民网、凤凰网、新华网等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宛城区委政法委书记潘自东亲自到检察院看望徐东坡,鼓励全院干警发扬优良传统,为辖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除了经新闻媒体报道而为公众知晓的徐东坡外,我院其他默默无闻的见义勇为英雄还有很多。”说起令人引以为豪的同事,该院党组成员周伯科滔滔不绝。
2009年10月,该院检察官李宣恒等人在茶庵乡走访时,见到一名小学生不慎落入桐柏干渠,他们毫不犹豫跳进水深流急的深渠,勇敢将孩子成功救出,受到当地群众的称颂。
2010年9月20日,在全市平安建设“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该院驾驶员尹钊发现一名妇女滑落到2米多深的水渠中,他顾不上脱衣服就跳入水渠,将已经奄奄一息的妇女救出。
今年7月12日,检察官张国保前往瓦店镇办案,途中遇到一辆满载货物的大卡车发生火灾,卡车司机张师傅的生命安全和满车货物受到严重威胁。看到这种情况,张国保二话不说,拿起自己车上的灭火器就冲上去扑救。10分钟后,大火被扑灭,车上价值150余万元的货物保住了,张国保悄悄离开了现场。事后,张师傅经过3个月的寻找,才打听到是宛城区的检察官救了自己。
8月16日,该院技术科科长曹波在白河边晨练时,从河水中救起一名游泳溺水的中年男子。事后,男子家人到检察院来感谢时,大伙儿才获悉曹波英勇救人的事迹。
一方热土 哺育检察英雄辈出
“见义勇为的英雄得以层出不穷,与我们脚下的这方热土有关,与我们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有关。”该院政治处主任张沛岩告诉记者。
在宛城区,见义勇为已成为一种高尚义举和传统美德。早在1991年,区党委、区政府便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会,先后制定出台了《见义勇为奖励条例》、《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把见义勇为基金落到实处,纳入正常管理轨道。在当地,形成了乐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和肥沃土壤,对见义勇为者的尊崇看得见,摸得着。宛城区检察院历届检察长都把见义勇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鼓励和倡导干警敢于见义勇为。
2004年2月14日,时任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的张科带领11名干警,从郑州办案返回南阳,车子行至方城,突遇一辆大客车翻落吴湾河大桥,栽入25米深的河底。险情就是命令!检察干警积极组织救援,一面拨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一面组织现场救援。他们分成3组:一组河底抢救伤员,一组组成人链将伤者往河岸上送,一组在公路上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19名重伤者在第一时间被及时送到医院,死亡危险降到了最低。当市、县领导和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后,浑身泥土、沾满血迹的干警交代情况后就悄然离去。事后,全院干警又为车祸受伤群众捐款3000余元,谱写了一曲新时期社会正气歌。为此,宛城区检察院被河南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因为有培育英雄的土壤,所以英雄才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院党组成员周伯科说,10年来,他们筹集资金数万元,用于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奖励和资助。为了提高见义勇为者的政治待遇,该院还明文规定:在同等条件下,见义勇为者优先入党、优先提职、优先晋级、优先评先、优先记功等。
在宛城区检察院“英雄检察官”群体中,有颗明星格外引人注目,他就是业务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全国模范检察官”杜东翔。2005年5月,杜东翔做完肾移植手术仅半年时间,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带病加班230多个工作日,备案登记各类案件4129件(次),审查疑难案件427件,出色地完成了承担的各项任务。经他审查和办理的6000余件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引起上访,杜东翔被誉为“铁人检察官”,受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亲切接见。
近几年,宛城区检察院先后有11位见义勇为检察官先进分子入了党,有16位见义勇为检察官因业务突出而记功,有16人先后提级晋职。
典型引路 岗位英雄竞业绩
检察长冯景合告诉记者:“英雄正义精神引领着业务工作的提升,引领着检察工作的跨越。院党组利用英雄精神的支撑,培育正义的检察文化,锻造出一支‘拉得出,站得正,打得赢’的具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精神的优秀检察团队。因此,宛城区检察院能够领跑南阳县区基层检察院的业务工作。”
冒着生命危险下河救人是英雄,不顾一切奋力救火是英雄,克服困难、忠诚履职、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也是英雄。如今,在宛城区检察院,在众多英雄检察官精神感召和引领下,检察干警忠于职守,爱民敬业,主动融入干业务,积极作为竞业绩,人人争当岗位英雄,多项业务工作居全市(县、区)检察院先进位次。
12月22日,宛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陈晓彤正在接访,老上访户刘女士与陈主任拉上家常,“俺的事情你解决得很圆满,俺心中的疙瘩解开了,再不上访了。”然而,一年前,刘女士情绪激动,带着近百名亲属亲戚到市委、市区检察院上访。控申中心接待他们来访后,经过多方细致查证,调取了上百份证据,终于查清了刘女士所反映的案情,很快彻底解决了她的合理诉求。刘女士也成了控申中心的客人。陈晓彤告诉记者:“再忙不能冷落了刘女士对法律公平正义的信任之心。”
这是该院彰显着法律正义力量的业务工作一个缩影。一年来,宛城区检察院举报中心主动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先后化解各类矛盾23起,平息上访事件6起。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这是宛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的口头禅。该局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以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复核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牢固树立案件事实为本意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3年来,他们共立案查处各类渎职侵权案件28件47人,其中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25件43人,经法院审理后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其中8人被判实刑,实刑率在全省、全市名列前茅。先后有1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4起案件被评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3起案件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2012年,该局所侦办的南阳市发改委顾某滥用职权案入选第二届河南省十大精品案件。
在侦办原南阳市某局局长丁某玩忽职守一案时,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坐镇办案一线,强力督办,通过深挖细查,查明了丁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解决职级待遇、调整工作岗位、中层竞争上岗、房地产开发中,非法收受他人39万余元贿赂的犯罪事实。最终,丁某被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零3个月。
在惩治和预防民生职务犯罪中,宛城区检察院围绕民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主要矛盾,重心下移、检力下沉,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政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以及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反贪局局长张鹏云告诉记者:“真正使国家惠农政策得到正确实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是反贪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该院在侦办某局局长杨某受贿案时,查明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借国家对宛城区生猪标准化规模建设项目进行投资之机,先后多次收受马某等10人财物13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这起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功告破,不仅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农村社会矛盾,维护了区域的稳定,还有力震慑了类似犯罪情况,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今年6月8日,宛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请对区法院办理的11起利用虚假诉讼为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系列案件向市中院提出抗诉,有力地遏制了社会上通过虚假诉讼为违法建筑办理有效产权证件的不良现象,为国家挽回大量损失。此做法受到市政法委书记王智慧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在贤的高度评价。自2009年以来,该院共提请民事行政抗诉3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3条,区纪检监察部门也对4名办案法官作出纪律处分。同时,市政法委要求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司法确权类案件的自查自纠。
“整治周边环境,为我们纾困解难,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设有专门的联络员和服务企业的检务站。有了这么好的司法保障,企业发展再也不用为维权担忧了。”提起宛城区检察院,市区产业聚居区企业负责人都赞不绝口。
该院把优化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为产业聚居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采取定期调研、法律宣传、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为企业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帮助及延伸服务工作。
主管服务企业的政治处主任张培岩对记者说:“我们在服务企业上做足了文章,已经发放企检联系卡1000多张,制作检察官包企铭牌50个,在村民中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万多份,深入企业走访20多次。今年以来,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盗窃、侵占、阻扰企业等不法行为20余起30多人。”
2007年6月,宛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提前介入,了解到某高中学生方某参与抢劫,但只是在一旁助威。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一起对方某的监护人、学校、所在村子的村民走访、座谈,得到方某平时表现一直很好、学习成绩优秀等信息。此时,面临高考,方某系未成年人,在案中系从犯,未造成严重后果,遂建议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让其继续学习。方某在特殊司法保护政策的感召下,悔过自新,发奋学习,后考入一所重点大学深造。
这是该院办理的众多未成年人涉罪案件中的一个案例。近年来,该院倾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更新办案理念,探索办案模式,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2011年以来,宛城区检察院本着保护教育挽救的方针,不捕涉罪未成年人144人,不诉54人。
副检察长李贞运介绍,今年,他们已经开展各类法制教育102次,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座谈会42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26次,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23次。在南阳市四职专建立了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以及犯罪预防教育基地。
创新机制 搭建英雄成长平台
“每一个英雄的产生,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英雄是一种理念,是一种观念,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信念。英雄为正义生存,为正义壮大,为正义发展。”检察长冯景合告诉记者,这些年,宛城区检察院注重通过科学的机制逐步提升队伍建设的成效,为检察干警的成长进步搭建平台。
该院把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培育英雄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报告会、演讲比赛、征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提高干警的政治觉悟,增强职能使命意识。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结合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了“思想教育,提升认识;作风教育,提升效能;纪律教育,提升形象;学风教育,提升素质”的工作思路,历练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提升了干警的专业素养,增强了干警的战斗力。
宛城区检察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和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打造英雄成长平台,促使岗位英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他们的具体做法是:首先,以点带面,在思想上深化干警学习英雄意识。一个英雄就是一面旗帜,树立英雄典型,拓展英雄效应,可以充分发挥好英雄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激励广大干警昂扬向上,建功立业。其次,典型引路,着力提升干警队伍整体素质。以学习身边英雄为契机,发挥英雄的引路作用,变“小盆景”为“大花园”,用英雄典型的精神和追求鼓舞广大干警见贤思齐,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努力成为业务尖子和能手,练就一身执法为民的过硬本领。再者,创设情境,让英雄精神成为动力。利用全院的媒体系统全景展示英雄的业绩,最大程度地激发干警学英雄的热情,形成人人思英雄、人人慕英雄、人人学英雄的浓厚氛围。最后,着眼大局,用实绩树立良好形象。引导全体干警自觉比照先进,查找不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在工作中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追求,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奋力拼搏,赢得了党委的信任和群众的满意,树立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公诉局副局长宁旗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良好的机制,大家都愿意学习英雄,争当英雄。大家心往一处用,力向一处使,我局获得了2011年河南省优秀公诉团体。在今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新刑诉法》知识竞赛中,我局的王峰与其他两名选手代表南阳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
干警方丽告诉记者,在工作中,因为有英雄比照,所以对待工作就产生一丝不苟去完成的想法;在平时,看到别人有困难,因为有英雄的感召,就会主动帮一把、管一管。
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查逮捕1625件2715人,审查起诉1820件3099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81件116人。全院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没有出现一名干警违纪违法,没有一起案件引起涉检上访。
如今,在宛城区检察院,学英雄赶英雄比业绩已经蔚然成风。在办案实践中,该院诞生了一大批办案能手、公诉能手、调解能手。在这个英雄辈出的群体中,争当岗位英雄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文化育检 先进文化引领英雄成长
“英雄是一种精神传承,是一种文化接力。英雄群体的产生,离不开文化的熏陶。我院一直以来着力培育这种正义的检察文化,以此凝聚起无穷的正能量。”检察长冯景合说,院党组以先进文化培育人,利用丰富多彩的文化载体,让检察文化融入干警日常生活,真正实现检察文化固化于“物”、美化于“景”、教化于“人”。
据介绍,该院每一任检察长都以着力培育检察文化、打造学习型检察院为抓手,投入巨资建立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为干警购置各类书籍十万余册,电子阅览室配置5台电脑,为干警不断“充电”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场所;在机关办公楼走廊制作廉政格言、名言警句等版面,形成文化长廊,并输入电脑,在大厅电子屏幕上定期滚动播放,提升检察机关文化品位。利用院内网络系统内丰富的文化资源、先进的检察文化开展干警学习培训。目前,全院96%的干警取得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90%的干警取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以上4人,在读硕士研究生7人。有4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冯景合是遴选全国检察机关理论人才,是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名调研专家之一,还是为数不多的法学博士,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今年,他主持的高检院立项课题《中国检察文化发展暨管理模式研究》结项,结集出版了检察工作专著《检察权独立行使研究》。在他的带动下,全院干警学习、调研的严谨治学风气逐渐浓厚,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平面媒体发表调研文章100多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散文、小说、诗歌等作品200多篇。冯景合、王玉新、周伯科、李宣恒、陈保栓、王子光等书法绘画作品也获得省市级以上比赛大奖。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以后,宛城区检察院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与检察文化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使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确保学习落到实处。每年举办学习心得交流活动100次以上,组织学习心得报告会50多场,全院干警撰写学习笔记5万多字。
南阳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名人灿若繁星,文化名胜星罗棋布。古有诸葛亮武侯祠、张仲景医圣祠、张衡墓、南阳府衙,今有宛东战役遗址、彭雪枫纪念馆等红色旅游资源。这些丰厚的文化资源,也成了干警们进行文化培养与教育的必修“教材”。同时,该院注重红色旅游资源的利用,积极开辟红色景点作为干警教育基地。在干警中开展“讲人品、修官德,促进廉洁从检”主题教育活动,提升检察人员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道德养成教育的水平,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周伯科告诉记者,素有“中国第一衙”之称的内乡县衙有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干警们这样理解对联的内涵:身为为民做主的执法者,只有自觉与百姓一等,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替百姓办事,为百姓谋利益。
近年来,宛城区检察院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集体荣誉1000多项,干警被记功30多人次。
英雄精神薪尽火传,催人奋进,经历春风化雨,进而硕果累累。宛城区检察院“英雄检察官”群体是一个大熔炉,聚起正能量,感染着自己,影响着社会。(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张 萍 刘立新 王玉新 朱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