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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电视电话会议

2012-12-27 14:38: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日报 

 今天(12月26日)上午,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民行检察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为实施修改后的民诉法做了充分准备工作。省检察院将今年的10月份确定为“学习、宣传民诉法活动月”,将长春市、通化市确定为全省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市级试点院,将磐石、辉南确定为县、区级试点院,各市(州)分院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基层试点院,全面深入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加强指导,推动做好全省贯彻修改后民诉法的准备工作。省检察院采取分期分批全员普及和考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注重效果,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贯彻修改后民诉法。

 杨克勤表示,民诉法修改后给检察机关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职责变化,任务更加繁重。拓宽了新的监督领域,相应地执法风险大大增加。办案期限为期三个月,对办案质量、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推动吉林省民行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省检察院提出了“调整结构,保持力度,突出亮点,注重效果”四个转变。实现四个转变,就是从数量扩张型监督向质量效果型监督转变,从单一抗诉向复合多元监督转变,从主要通过上级院监督向两级监督并重、强化同级监督转变,从判决结果监督向纠正裁判不公、纠正行为违法和查处司法腐败并重转变,实现民行检察监督水平的整体提升。(董长征记者张淑秋)

[责任编辑:季上平]